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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湛江,女子带女儿去医院看病,在和医生沟通的时候,两人各不相让,于是医生就不愿

广东湛江,女子带女儿去医院看病,在和医生沟通的时候,两人各不相让,于是医生就不愿意给看了,结果医生在病历上竟然标注:刁蛮,女子火了,投诉到医院要求医生赔礼道歉,并且修改病历,可医院的回复让女子不接受。

2026年7月12日晚上,彭女士5岁的女儿突发全身过敏,脸和眼睛都肿了起来。

她赶紧把孩子带到镇中心卫生院看急诊。

当晚一楼诊室只有一个医生在值班。

彭女士上前求助,医生回了一句:“你有喜欢的医生,可以去找你喜欢的医生看;有预约、有电话,也可以叫他们回来。”

虽然医生记下了孩子的名字,但接着又说“不用勉强,四楼也有医生”。

彭女士当场就急了,回了一句:“你作为医生,讲话怎么能这么难听?”随后这个医生直接离开了诊室。

彭女士只好抱着孩子上四楼,然而四楼是外科,看不了儿童过敏。

好在后来副院长赶到了现场,给孩子做了处理。

本以为事情就这么过去了。

结果一周后,彭女士接到一通匿名电话,说孩子的电子病历上被人写了东西。

她丈夫赶紧去医院核实,在副院长见证下打开了省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记录显示,当晚11点过,那个医生在孩子的电子病历“既往史”一栏里,只写了两个字:“刁蛮”,没有任何病情记录。

彭女士气坏了,医生根本没给孩子看过病,就擅自调出电子病历写下这种侮辱性的话。

她担心这个记录会一直留在孩子的医疗档案里,以后看病别的医生看到这两个字,会对孩子有偏见。

她通过12345热线投诉,市卫健局回复说情况属实。

可让彭女士接受不了的是后面的说法——卫健局医政医管科的负者人说,涉事医生写“刁蛮”是为了“方便以后不再看这个病人”。

负责人还说,这个行为没对孩子造成身体伤害,彭女士在网上维权是“对整个地方抹黑”。

要删除病历上的这两个字,得走流程上报到省一级。

市卫生监督所的工作人员也劝彭女士别太内耗,说这是件“小事情”。

目前涉事医院副院长承认这事是医生做的,也道了歉。

彭女士的三个诉求——医生公开道歉、修改病历、主管部门严肃处理——一个都还没落实。

这件事让人觉得过分的是,医院和家长发生纠纷,为什么把火气撒在一个孩子的身上?

病历是记录病情、指导治疗的正式医疗文书,不是医生发泄情绪的黑板报。

在“既往史”里写“刁蛮”,这叫什么事?

而卫健部门说这是“小事情”,说家长维权是“抹黑地方”,这又是什么话?

如果连病历都能随便写侮辱性词汇,那以后谁还敢信任医院的记录?基层医疗确实不容易,医生压力大,但这不能成为突破职业底线的理由。

这件事让人郁闷的是,一个5岁的小孩半夜过敏,脸和眼睛都肿了,当妈的抱着孩子跑去急诊,结果医生先来一句“有喜欢的医生可以去找他们”。

家长急了顶了句嘴,医生直接走了,还推荐孩子去四楼外科,这让家长不发火才怪,幸好副院长赶来才看上。

更离谱的是,一周后有人匿名打电话告诉彭女士,孩子的电子病历上被写了东西。

她丈夫去医院一查——当晚11点多,那个医生在5岁女孩的病历“既往史”一栏里,只写了两个字:“刁蛮”,没有任何病情记录。

这医生啥意思,病历是记录病情、指导治疗的正式医疗文书。

医生连孩子都没看过,就擅自调出电子病历写下这种侮辱性的话。

这个记录如果跟孩子一辈子,以后看病别的医生看见了,会怎么想这个孩子?

而官方的态度也让人无法接受,卫健局医政医管科的梁科长说,医生写“刁蛮”是为了“方便以后不再看这个病人”。

梁科长还说,彭女士网上维权是“对整个地方抹黑”。

卫生监督所的工作人员劝彭女士“不要太内耗”,说这是件“小事情”。

但是想删掉这两个字?得走流程上报到省一级。

虽然基层医生确实辛苦,夜班急诊压力大,这大家都理解,但压力大也不能在孩子的病历上泄私愤?

这已经触犯职业底线了,不是什么“小事情”。

如果病历可以随便写这种话,那以后谁还敢相信医院的记录?

彭女士的三个诉求——公开道歉、修改病历、严肃处理——到现在一个都没落实。

这件事最让人心寒的不是那两个字,而是相关部门处理问题的方式——不解决问题,反而解决提出问题的人。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16条,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其全部病历资料。

病历书写必须客观、真实、准确、完整。

“刁蛮”二字既不是病情描述,也不是诊疗记录,纯粹是主观的人格贬损。

医生未经诊疗就在患儿电子病历中写入侮辱性词汇,已经违反了病历书写规范,侵害了患儿的名誉权。

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调查处理,而不是轻描淡写地说成“小事情”。

内容来源于:江西都市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