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钟暮鼓”那句:“许姚是网络诈骗分子,先出院,再诬赖杜新枝偷走孩子”纯属捏造因果,乱扣帽子。
1992 年,许敏 6 月 15 日入院,当日顺产,19 日出院。杜新枝 6 月 9 日入院,16 日剖宫产,24 日才出院。这是医院病历载明的客观时间,不是许敏“诬赖”的素材。
许敏方是基于骨肉分离 28 年的痛去报案,怀疑“偷换”。开封鼓楼警方调查后不予立案,鼓楼法院一审、开封中院二审均明确“无证据证明存在偷换行为”,杜新枝不承担连带责任。
把司法机关已否定的怀疑翻造成“许敏先走反咬杜偷娃”,再把民事索赔人咒成“网络诈骗分子”,半句真时间线裹着满嘴假定性。
诈骗是《刑法》概念,须经侦查、起诉、审判,网友随口定罪,既无警方通报,也无判决支撑,只剩《民法典》 1024 条下的诽谤,指向特定人一一第三人可阅,社会评价拉低,三要件全占,用网络“无奇不有”当遮羞布,本质是借错换事件流量,把找孩子父母泼成骗子把被怀疑方扮成完人,煽动战队,逃避举证。这不是认知偏差,是带节奏的名誉侵权。真较真,删评道歉只是起步,留好截图公证,民事赔损他跑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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