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灯定损”又来了!浙江杭州,女子租一套精装公寓,两年租金花了40多万。可等女子不准备租了,房东上门验房,要求女子把整套房子恢复到新房交付的模样,否则就不给退押金。女子大概算了一下,按房东的要求,她还要花差不多3万元。女子向媒体求助,房东却一肚子委屈,说房子都被折腾的不像样子了。女子又找维修进行了修复,可房东认为仅是遮盖,仍然不满意。
罗女士为了方便生活,专门租了一套高端的精装公寓,每年的租金就差不多20万。
第一年租房子的时候,罗女士是通过中介租的房子,还和房东签订了正式的租赁合同。
等到了第二年,罗女士还想续租一年,不过罗女士认为,她已经租了一年了,也和房东熟悉了,于是并没有通过中介,直接和房东商量续租,这次双方并没有签订合同。
在租住期间,罗女士一家在公寓里正常居住。租期届满后,罗女士不打算续租了,便联系房东上门验房,验完房就能拿回3.2万的押金。
谁知等房东上门,在房间里转悠了一圈之后,直接给了罗女士一份整改清单,只有按照整改清单的内容整改完毕了,房东才会退回押金。
对此罗女士也很理解,她家里有孩子,居住期间也会对房子有不同程度的损害。
可等罗女士看完清单内容后不淡定了。
地板多处磨损、厨卫五金氧化变色、墙面划痕污垢、沙发座椅有大量划痕、破洞。
罗女士粗略的计算了一下费用,差不多就要3万多元了。
要是按照房东的要求去整改,她交的那点租房押金刚好够。
罗女士肯定不满意,本来这两年的租金已经花了40万,居住期间对于房屋的设施尽量做到爱护,出现一定的磨损是非常正常的现象,房东这不就是明显的“提灯定损”吗?
无奈之下,罗女士向记者寻求帮助。记者拨通了房东的电话了解情况,没想到房东却一肚子气,还让记者亲自上门看一看。
按照房东的说法,罗女士住了两年,房子被折腾的不像样子了,早就超出了正常磨损的范围。
记者又向罗女士了解情况,罗女士称,在此之前也找专门的维修人员做过修复。可房东不满意,认为是仅对破损位置进行了简单的遮盖,实质问题并没有解决。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房屋正常使用期间,必然会产生自然老化、合理的损耗,这些给房东带来的额外损失,其实已经在租金里体现了。
除非是居住期间,租客人为磕碰,造成房屋设施出现了严重的破坏,这个时候租客才应该承担维修并赔偿的责任。
像罗女士的这个经历,也是无数租房人最担心对方地方。
租房子不担心房源怎么样,最担心遇到一位“挑事”的房东。
出租之前说的都是漂亮话,等退租的时候却处处挑理,这里不合适,那里磨损,想方设法的从租房押金里扣出来一部分。
如果站在房东的角度,肯定是希望房子“零磨损”,可对于租客来说,也不愿意承担不必要的损失。
为了不出现推诿扯皮的情况,租房之前就要先把“丑话”说在前面,必要的时候,把全屋的细节拍摄清楚,合同里也明确约定好。
罗女士最大的错误,就是没有和房东签订合同,这才惹上了纠纷。
对此你怎么认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