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女子和男友未婚先孕,直到孩子出生,两人都没领证,孩子一直由女方抚养。起初男方还付抚养费,后来直接拒付。女子多次沟通无果,起诉法院申请亲子鉴定,男方拒不配合。法院判决确认亲子关系,判令男方每月支付1600元抚养费至孩子18周岁。
女子小美(化名)和男友小明(化名)恋爱期间,意外未婚先孕。
两个人年纪轻轻,感情上头,没有领证、没有婚约,就在没有任何法律保障的情况下,迎来了属于他们的孩子。
孩子平安降生后,两人依旧迟迟没有办理结婚手续。
后来感情彻底破裂,两人分道扬镳。
从孩子出生的第一天开始,所有的辛苦、所有的责任,全部压在了妈妈小美一个人身上。
喂奶、熬夜、照顾起居、生病就医、日常开销,带过孩子的人都知道,养育一个孩子,到底有多熬人、多费钱。
一开始,小明还有一点为人父亲的担当,知道孩子是自己的骨肉,也明白带娃不易,会按时给小美转抚养费,补贴孩子的生活开支。
可谁也没想到,这点责任心,来得快去得更快。
时间越久,小明越觉得麻烦,也越来越不想承担责任。慢慢的,他开始拖延、敷衍,到最后干脆一分钱不再支付,彻底断了孩子的抚养费。
小美一个人撑着孩子的所有开销,压力越来越大。孩子要吃饭、要买衣服、要体检、偶尔生病还要看病吃药,每一笔都是实实在在的支出。
她念在曾经的情分,也想给孩子争取该有的保障,一次次放下身段,主动联系小明沟通协商,希望他能尽一个父亲最基本的义务,按时支付抚养费。
可小明态度冷漠、百般推脱,死活不肯出钱,摆明了一副消极态度:没领证、我不承认、你拿我没办法的态度。
走投无路的小美,为了年幼无辜的孩子,只能选择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她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亲子鉴定,想要依法确认两人的亲子关系,让孩子拿到本该属于自己的抚养费。
可更让人心寒的一幕出现了!
面对法院的传唤和鉴定要求,小明直接拒不配合、坚决不做亲子鉴定。
他自以为只要不做鉴定、不签字、不配合,就没有证据证明孩子不是他的,就不用出钱、不用负责。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孩子从出生至今,全程由小美独自抚养,所有生活、医疗、成长开支都是刚需。
小美已经提交了两人恋爱证据、过往抚养费转账记录,已经完成了初步举证。
反观小明,既拿不出任何反驳证据,又恶意拒绝司法鉴定,明显是刻意逃避法定抚养义务。
最终,法院依法直接推定亲子关系成立,小明和孩子存在亲生父子关系,判令小明每月按时支付1600元抚养费,直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成年为止。
《民法典》第1071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歧视、伤害。生父生母必须承担抚养义务。
有没有结婚证,从来不影响养孩子的责任。
一方提供基础证据证明亲子关系存在,另一方无理由拒绝鉴定、又无相反证据反驳,法院可以直接认定亲子关系成立。
不要以为未婚生子可以不负责任,不要以为拒不鉴定就能逃避一切。
在法律面前,所有逃避养育责任的小聪明,最终都会变成实打实的法律责任。
成年人最大的体面,是爱得起,更要担得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