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追星全家低保没了一张演唱会门票,和一家人的低保
江西赣州,低保家庭中专生,用暑期打工积蓄和节省的补助金自费去香港看演唱会。返程后全家低保资格被取消。出发前,扶贫干部和家人反复警告她“去了就没低保”。她知道后果,还是去了。
每月2000元低保金,她看一场演唱会的开销大约3000到5000元,相当于全家两到三个月的口粮。规则设定低保就是为了保障“吃不上饭”的人,而不是让人节省下补助金,去支付一次高消费娱乐。她花的钱是她自己挣的,但低保的主体是“整户审核”,全家成员的消费行为都会触发复核。民政部门的操作于法有据——有能力承担出境娱乐消费,就不再符合“特困”的认定标准。
想起《韩非子》里的一句话:“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规则可以不完美,但规则需要被遵守。如果人人都可以靠节省补助金去消费,那低保就偏离了它本来的意义。这不是对错的问题,是规则与自由的边界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