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良心的钱不能挣!”广州番禺,一男子开肠粉店。他为了口感更Q弹,竟然昧着良心,在肠粉米浆里加“硼砂”。这东西可了不得,15克致成人急性中毒,2‑5克能导致婴儿死亡。相关部门抽查露馅后,男子获利3.2万元,被罚6.4万,判刑1年8个月。网友:为啥不是投放危险物质罪?
2024年7月到2025年1月,整整半年时间,被告人江某某为了让肠粉口感更弹牙,从网上买来硼砂,往米浆里加。
2025年1月3日,执法人员来了。当场查获的半成品米浆里检出硼酸成分,含量高达332mg/kg。
半年,获利3.2万元。
可这3.2万的背后,是成百上千份被下了毒的肠粉,端上了不知道多少人的餐桌。
硼砂是个什么玩意儿?
它不是调料,不是添加剂,是杀虫剂。工业原料,毒性极高。国家法律白纸黑字禁止把硼砂往食品里加。
成人的硼砂中毒剂量是1到3克,致死量是15克。婴儿更脆弱,2到5克就能要命。
换句话说,一小勺就能毒翻一个成年人,一小撮就能杀死一个婴儿。
江某某往米浆里加这东西,为的是肠粉“口感更好”。
为了弹牙,拿顾客的命当试验品。这叫什么?这叫拿刀杀人还嫌刀不够快。
法院判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罚金6.4万。该案历经司法审理,于2026年5月作出一审判决。
可网友不干了。评论区炸了——“为啥不是投放危险物质罪?”
法律上,这两个罪压根不是一回事。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侵犯的是国家对食品安全的监管秩序和消费者的健康权。目的是赚钱,主观上是牟利。
投放危险物质罪呢?侵犯的是公共安全。目的是害人,主观上是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
区别在哪?一个是为了赚钱顺便害人,一个是为了害人专门投毒。
江某某往肠粉里加硼砂,是为了“口感更好”,是为了多卖钱。他不是为了毒死谁,他是为了赚那3.2万。
但这不代表他无辜。恰恰相反——为了赚钱可以拿顾客的命冒险,这种恶比直接投毒更让人寒心。
直接投毒是明火执仗的恶,而往食品里加硼砂是披着生意外衣的谋杀。你不知道哪一天、哪一桌、哪一口,就把人送进了ICU。
有人说判轻了。获利3.2万,罚6.4万,坐一年八个月——值不值?账不能这么算。法律判的不是“值不值”,判的是“该不该” 。往食品里加毒,就该坐牢,就该罚到肉疼。
从粽子到猪肉丸到肠粉,硼砂案一个接一个判。谁往食品里非法添加有毒物质,法律就让谁付出代价。
可话说回来,判得再重,也换不回那些已经被吃进肚子里的毒肠粉。监管永远跑在中毒后面,才是最大的问题。
“坏良心的钱不能挣”——这话是说给所有食品从业者听的。你今天往米浆里加的那一勺硼砂,明天可能就是自己孩子的ICU账单。
参考信息:南方都市报. (2026, 9 月 4 日). 广州番禺一肠粉店主加硼砂获刑,官方:网传涉佳乐粥粉系谣言。南方 + 新闻平台.
注:官方未公布涉事店铺具体名称,网传对应具体门店的说法为不实信息,请勿错误牵连普通商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