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個社會的保障機制都有優缺點和漏洞。這是無法完美避免的。
社會保障制度過於完善,福利太好,往往會加速基層「躺平」。
香港有CSSA (Comprehensive Social Security Assistance),綜合社會援助保障計劃。CSSA由社工和社署評估。絕大部分審批與醫生並無直接關係。但DA (Disability Allowance),殘障津貼由醫生評估交報告後由社署審批。
香港有沒有一個審核機制限定CSSA recipient不能進行一些高消費?不能出境旅遊?不能看演出?我認為是沒有的。歷史上有沒有群眾看不過眼跑去社署舉報的?我不清楚。
我遇過相當一部分長期病患,只要還能賺錢,就不願意拿DA資助,直到年紀漸長,失去勞動能力,或者病情加重,醫療費用越來越高無法負擔,才在醫生勸說下申請DA。
如果按照網路人的思路,專款必須專用的原則,「DA」只能拿來看病,吃藥了。
事實上,對於長期病患,無論是否工作,我們鼓勵病人儘量保留自己的正常生活。在不影響治病的前提下,有愛好有興趣(包括旅行)。
另一個供參考的例子是資助性房屋(公屋)。公屋申請有嚴格的入息和儲蓄上限要求,但那麼多年公屋富戶的坊間傳言依然絡繹不絕。因為任何審查都有漏洞,都有鑽空子和逃避審查的方法。退一萬步講,經濟上完全符合公屋資格的居民,是否在出境旅行時不能住超過1000塊一晚的酒店?搭飛機不能坐頭等艙?
我完全贊同,每一個資助項目需要定期審核(比如每一到兩年)。但這並不等於認可單憑消費模式/消費數額粗暴地一刀切受資助人士的生活方式是合理、健康的做法。
我還是這句,我們面對的是人,是human being啊!!!不能因為接受了資助,他/她就必須低人一等,不配任何作為人應該擁有的人格,性格,體面,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