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一鸣道歉了,然后呢?
9月7日,鸣鸣很忙集团旗下“零食很忙”和“赵一鸣零食”发了致歉声明。针对近期门店称重问题,承诺从当天起,称错商品按差价的十倍赔付。还说要给所有门店配标准砝码、每天开业前校秤、上线全国秤具监控系统。
道歉信写得挺诚恳的,“对不起”三个字也说了。可这事儿,光说句对不起够吗?
网上讨论挺多的。河北有个顾客买了4块牛肉干,店里称出来64.58元,自己复称才17.29元。河南也有顾客结账111元,要求重称后变64.8元。浙江一位网友买袋坚果,门店称103克计费7.99元,回家用自家秤复称只有40.7克。第一次去维权商家态度强硬,带了秤第二次去,店家才说是“店员操作失误”退了差价。
这不是一个店的事儿。包头市场监管局查了123家量贩零食门店、284台电子秤。安徽蚌埠、浙江象山、江苏盐城等多地都开展了计量专项检查。安徽含山县还曾对赵一鸣门店使用未经检定的计量器具作出过行政处罚。
一个有3万家门店的集团,秤都管不住。出了事,道歉、赔钱,然后呢?
法律怎么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写得清楚,经营者提供商品不得缺斤短两,存在计量欺诈,消费者有权要求“退一赔三”。电子计价秤属于国家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私自改动参数、破坏精度都是违法行为。
可现实中,缺斤短两被发现的概率不高。散装零食单次金额不大,多数人买了就走,不会当场复秤。商家赌的就是这种心理。就算发现了,维权还得保留小票、拍复秤过程,时间成本远高于几十块钱的损失,很多人选择算了。这种“举证难、维权贵”的现状,客观上降低了门店作弊的成本。
道歉信里说“恳请大家主动索要并核对购物小票,发现问题及时告诉我们,坚决维权”。这话听着挺对,但仔细想想——消费者进店买东西,还得自己当质检员?称完了自己复称、对小票、发现问题再去维权?这不该是商家本来就该做好的事吗?
道歉有用还要法律干什么?这句话不是说道歉没用,而是说道歉不能替代法律。道歉是态度,法律是底线。一个商家做错了事,道歉是应该的,但如果光靠道歉就能把事儿抹过去,那法律的威慑力在哪里?
有人说这次十倍赔付比法律规定的三倍高。可“差价”的十倍,不是商品总价的十倍。一袋坚果标价7.99元,实际只值3块多,赔差价十倍也就几十块钱。对消费者来说,这点赔偿够弥补什么?对一个有3万家门店、上半年营收449.97亿元的集团来说,这点赔偿又算什么?
更让人在意的是那句“系统不知道怎么识别的”。河北那个门店老板说查了监控、秤没问题,不知道系统怎么识别的。秤没问题、系统有问题,反正不是人的问题。这种说法大家听得多了——出事就是“个别门店”“店员操作失误”“系统故障”。可系统是人设置的,秤是人操作的,管理责任最后得有人扛。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标准。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法律划了一条底线,底线以下的事不能做。缺斤短两就在这条线以下。道歉信写得再漂亮、十倍赔付承诺得再响亮,如果只是公关层面的应对,没有真正把管理责任压实到每一家店、每一台秤,那下次还会出同样的事。
这次多地市场监管部门出手整治,是对行业的一次提醒。可监管不能只靠一阵风,今天查了明天松,过段时间又恢复原样。对计量作弊的门店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把加盟商计量合规和续约资格挂钩,这些才是治本的办法。
道歉是应该的,但道歉之后,该依法处理的要依法处理,该整改的要整改到位。消费者要的不是一句“对不起”,是一杆准的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