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一男子半夜来到一家养生馆,接着便和养生馆老板娘进了房间并关灯。约10分钟后,两人一前一后从房间出来,结果被蹲守的民警拦住。男子一紧张,承认了违法行为,警方也从老板娘身上搜出100元现金,警方于是对男子以及老板娘做出拘留3日的处罚。可在事后,老板娘又把警方告上法庭,称与男子之间仅为正常的按摩,还找来男子作证,法院这么判!
事情发生在夜里,一名男子走进当地一家养生馆,进店之后直接和养生馆老板娘一起走进里面的房间,房间的灯也随之关掉。前后仅仅过去了十分钟左右,房门打开,男子和老板娘一前一后从房间里面走了出来。
让两人万万没想到的是,外面早已经有民警蹲守布控,二人刚一出房间,就被当场拦住控制住。面对突然出现的执法人员,男子心里十分紧张慌乱,当场承认了双方存在违法行为。办案民警随后在老板娘的身上,搜出了涉案的 100 元现金。
结合现场情况、男子的口供以及查获的现金,公安机关依法对男子和养生馆老板娘,分别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决定。
本以为案子到此就尘埃落定,可事情却出现反转。被拘留结束之后,养生馆老板娘并不认可这份处罚,一纸诉状把公安机关告上了法院。
在法庭之上,老板娘全盘推翻之前的说法。她辩称当晚自己只是给男子提供正常正规的按摩服务,根本不存在其他违法行为。为了佐证自己的说法,老板娘还找来当初的这名男子出庭作证,男子也当庭翻供,改口称当晚只是普通按摩,之前的供述是紧张之下说错了话。
一边是两人庭审统一口径,坚称只是按摩;另一边是公安机关提交的全套证据,包括现场蹲守记录、抓捕经过、最开始的询问笔录、查获的百元现金,还有当晚房间关灯、短时间进出房间的客观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正规按摩一般时长不会只有十分钟,而且通常不会关闭房间灯光。老板娘和男子最初在公安机关所作的笔录内容能够相互印证,再加上现场查获的现金,完整形成证据链条。二人事后一起翻供,却拿不出证据证明当初笔录存在诱供、逼供的情形,仅仅口头改口不足以推翻原有证据。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认定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拘留处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办案程序合法,驳回了老板娘的诉讼请求,维持原来的行政处罚决定。
很多人会觉得,只有抓正在进行的那一瞬间才算证据。但治安案件当中,并不会只看单一画面,会把时间、环境、金钱、双方口供等所有线索综合到一起进行判断。当事人事后翻供容易,但想要推翻已经形成的完整证据链,就必须拿出实实在在的依据,单凭口头辩解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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