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岁男童性骚扰?荒诞背后是女权野蛮生长而没有约束。
餐厅里一次孩童奔跑的无意触碰,被贴上“性骚扰”的标签,闹到调解无果、准备诉讼,这件事看起来充满荒诞感。但根源是什么呢?女性平权?真正的问题并不是女性平权本身,而是社会容忍度太高给部分人错误的信号。可以肆无忌惮的把身体边界维权异化成了不分场景、不分对象的情绪武器。
从心理学与法律常识来看,4岁的幼儿尚不具备成人意义上的性意识,没有主观冒犯的故意。孩童的肢体触碰,大多源于奔跑打闹的本能、对身体的好奇,和成年人语境下带有主观恶意的性骚扰有着本质区别。法律上,不满八周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对这类行为承担性骚扰的责任。女性维护自身身体边界,拒绝被冒犯,这份权利理应得到尊重,这正是女性解放带来的进步。可权利一旦脱离现实边界,就会走向反面。
真正的女性平权,是女性拥有捍卫自身权益的底气,懂得分辨“恶意侵害”和“孩童无心之失”,分清主观故意的冒犯与意外的肢体接触。解放不等于无限放大个人感受,把所有身体接触都上升到性别侵害的高度,更不是把幼童当成成人的道德对象去审判。
当下舆论中,一部分人混淆了“平权”与“极端化”。女性争取平等,是反对真正的骚扰与侵害,保护弱者不受伤害;而不是无视年龄、动机、客观事实,仅凭个人感受就给孩童扣上沉重的道德帽子。
这件事的启示不在于批判女性解放,而是提醒我们:维权需要理性,权利需要边界。尊重女性的身体权益,不等于要抛弃基本的人情与常识。把幼儿无心之举定性为性骚扰,不仅会伤害无辜孩童,也会消解真正反性骚扰议题的严肃性,让真正需要保护的受害者,反而被舆论稀释声音。
女性解放的内核是平等与理性,而非情绪至上。分清事实与感受,区分恶意与懵懂,才是对平权最好的守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