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画面已经把事情说明白了。过道窄,孩子在跑,个子又矮,伸手拨开身前障碍物保持平衡,手部在这个过程中碰到了成年人臀部位置,整个动作连贯完成,视线也没有停留。这更接近一次跑动中的无意触碰,很难等同于有明确指向的摸臀。
一个4岁孩子,在奔跑中发生这样的身体接触,首先该回到事实本身,而不是直接把它推到性骚扰的叙事里。触碰和摸,本来就是两个性质差异很大的概念。把这两者混在一起,公众情绪很容易被带偏,事情也会被迅速放大。
更让人不适的是,现场冲突之后,这件事并没有停留在餐厅沟通层面,而是被继续带到网络舆论场里反复发酵。尤其在监控内容已经公开、事件经过已有基础事实支撑的情况下,如果仍然坚持用被摸屁股这样的表述去传播,律师已经明确提醒,后续若持续混淆触碰与摸的概念并发布视频,可能涉嫌寻衅滋事。
真正值得警惕的,从来都不只是一次纠纷本身,而是普通事件被不断放大、包装、情绪化表达之后,对公众判断的误导。维权当然是权利,但维权也要建立在准确表述和事实边界之上。否则,消耗的就不只是个案公信力,还有公众对正当维权的基本信任。
监控摆在那里,事实摆在那里,法律边界也摆在那里。事情的是非对错,终究要回到证据和规则本身来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