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信阳一名女子半夜嘴馋想喝酒,晚上十一点哄睡三岁儿子,直接把孩子反锁在家,自己化妆跑去酒吧玩乐。她明知家中窗户锁不上、低龄孩子独自居家存在极高安全风险,仍然选择外出。凌晨孩子醒来看不到妈妈,从五楼坠落不幸离世。让人难以接受的是,面对因自己监护缺位酿成的悲剧,孩子的父亲最终出具了谅解书。
这份判决书是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案子出在河南固始县。2025 年 10 月 6 日晚上 11 点左右,王某把孩子哄睡后就出了门,先跟朋友去酒吧喝酒,后来又转去饭店吃饭,整个过程没再回家看一眼。
第二天凌晨两点,孩子自己醒了过来,屋里没有大人应答,窗户又是年久失修锁不住的状态,孩子从五楼摔了下去,送医抢救没能救回来。
判决结果是过失致人死亡罪,三年有期徒刑,缓刑四年。根据刑法规定,这个罪名的法定刑本来是三到七年,情节较轻的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王某能够判处三年并适用缓刑,源于自首、认罪认罚,再加上被害人父亲出具的谅解书。
这三样是刑事案件里常见的从宽考量,不是单独为这个案子开的口子,类似情节在其他过失致人死亡的案例里也能看到同样的量刑逻辑。
值得琢磨的其实是另一个问题:这案子的核心过错,说到底是监护缺位,不是 “喝酒” 本身。王某要是把孩子托付给邻居、亲戚,哪怕找个信得过的人来家里守一晚,出去喝酒这件事本身根本不会被拿出来定罪。
法院认定的关键也在这里 —— 她明知窗户锁不上、明知孩子才三岁不懂事,还是没有安排人看管就离开家,这是监护人法定义务的直接缺失,跟她外出做什么事关系不大,换成她是去加班、去打麻将、去见亲戚,只要孩子独自留在有安全隐患的屋里,结果可能都是一样的。
这也是这类案子每次曝光都会引出争议的地方:多大的孩子可以短时间独自留在家?国内目前没有全国统一的法定年龄线,各地做法也不太一样,实践中普遍认为学龄前儿童完全不具备独自应对突发状况的能力,遇到害怕、饥饿、找不到人这些情况,反应往往是乱跑乱爬,而不是原地等待。
三岁正好卡在这个最危险的区间,会跑会爬,但完全不懂什么是危险,大人一旦离开视线,风险几乎是瞬间放大的。
窗户锁不上这个细节也不该被轻轻带过。老旧小区高层住宅,窗户五金件老化是比较常见的情况,很多家庭默认 “孩子睡着了就没事”,恰恰漏掉了孩子醒来之后那段没人看管的空档最危险。
这几年不同城市出现过不止一起类似的坠楼意外,共同点几乎都绕不开这两条:家里没有防护网,孩子醒来时身边没有大人。
有些家长觉得防护网影响采光、装了不好看,真等到出事才发现,这点顾虑跟孩子的命比起来根本不值一提。
法律这次作出了从宽处理,但这起事故留下的问题不该跟着判决一起结案。家里有没有装防护窗,出门前有没有落实好孩子的看管,这些事平时看着麻烦,真出事的时候才知道有多要命。
参考来源:封面新闻,2026‑09‑07,河南女子哄睡幼子反锁家内外出喝酒,孩子 5 楼坠亡获刑三年缓刑四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