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近期增设国防动员综合司,其职责包括国防动员工作的综合协调、建设规划与督导落实,并承担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日常工作。
与此同时,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于8月28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自10月1日起施行,系该法2010年施行以来首次大修。
这次调整的核心变化在于:国防动员工作首次在国家宏观经济治理的顶层架构中获得常设性、专职化的制度载体。此前国民经济动员分散在多部门,协调成本高,国动司的设立为“平战转换”安装了常设中枢。
新法亮点之一是新增新兴产业动员。新法明确规定“国家推进先进技术在国防动员中的应用,发展新兴领域国防动员力量”,先进制造、人工智能、低空经济、无人机、大数据企业均被纳入动员潜力调查范围。
现代战争的较量已转向工业与科技潜力,将这些新质生产力纳入体系,是对未来战争形态的前置判断,必要时,相关产业可依法转入无人作战平台的大规模量产状态。
需要澄清一个常见误解:国防动员不等于征兵。我国动员体系实际是两条线并行,国防动员部侧重兵员与后备力量,国动司侧重国民经济与社会资源。二者高效衔接,才能在最短时间内将经济潜力转化为国防保障能力。
国动司的设立与新法施行,本质是以总体战标准进行的制度化准备。现代战争中战场与后方界限模糊,对国家整体资源的消耗呈指数级增长。
将动员需求从临时应急转化为日常制度运行,本身就是战略威慑,外界评估一国战争潜力,看的不仅是现役军队规模,更是极端情况下能将多少经济社会资源转化为战争实力。
本文信息来源于:
国家发改委官网(国防动员综合司职责披露)——2026年9月3日
全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三号)》——2026年8月28日
新华网:《受权发布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2026年8月28日
中新社:《中国修订国防动员法突出新兴领域国防动员工作》——2026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