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岁男孩,估计还不会独立擦屁股,却无端安上个摸屁股的罪名,陈姓女子想起号能理解,但碰瓷幼童就不好了。自己站在过道上忽然倒退,屁股挡住了孩子的路,奔跑的他本能拨开障碍物,哪知道是个屁股啊,何来“摸”的故意?怎么就成猥亵妇女了?明明是她对4岁男孩性骚扰好吧!当众拎着孩子的脖子,极致羞辱幼童,还要求孩子父母出具书面道歉书或录制道歉视频?脸呢?在哪呢?她这是在贱踏社会公德,侵犯幼童身心,扰乱网络视听…建议孩子父母直接起诉或反诉!若纵容此等闹剧,每一个孩子都有可能成为下一个受害者——《未成年法》必须为幼童撑腰,让讹诈者付出应有代价,正义不应向荒唐让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