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评4岁男童摸臀争议
四岁男童的触碰,不是流量漩涡的素材
人民日报评论说得清楚:四岁男童的肢体接触,不是制造流量漩涡的素材。事件本身不复杂——长沙餐厅里,男孩奔跑时无意碰到一名女子。监控显示他手里举着玩具,经过时女子后撤步,男孩伸手挡了一下,然后继续跑。但到了网上,变成了“在餐厅被4岁男童摸臀”。人民日报点出两个词:一是“性骚扰”,对幼童用这种虎狼之词,很容易引来流量狂欢;二是“维权”,小摩擦闹到调解三次、诉诸法庭,背后多少是委屈、多少是算计,值得深思。
《孟子》里有一句话:“是非之心,智之端也。”成年人的分寸感,应该体现在分得清什么是无意触碰,什么是恶意冒犯。把四岁孩子的无心之举说成“性骚扰”,不是在维权,是在消费一个不能为自己辩解的孩子的名字。如果双方进入诉讼,法律自有公断。但舆论不该做审判,是非曲直自在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