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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达州一名女子走投无路,向男子提出借两万就发生关系。男子欣然应允,次日带着两万

四川达州一名女子走投无路,向男子提出借两万就发生关系。男子欣然应允,次日带着两万现金赴约。女子还差一万,清楚对方不会再出钱。见面后她不提借钱,上前主动亲热,实则暗中录下视频取证,以此要挟对方,不给一万就把视频举报上去。

这一招够狠,可她没算到——对方压根不是什么普通男人,而是一名局长。

周某是达州市某局局长,在一次饭局上认识了系统内下属公司的李某。年轻貌美,周某心生好感,一来二去就熟了。一个月后,李某信用卡逾期被冻结,急需三万块救命。她没找家人朋友,直接锁定了周某。

两人约在茶楼,李某开门见山:借两万,可以发生关系。周某第二天就揣着两万现金赴约了,连借条都没让写。可解冻还差一万,李某再找周某开口时,对方已经不打算继续掏钱了。

她心里一横。既然你不给,我就自己拿。

再次见面,她压根不提钱的事,主动搂抱亲吻,手机却悄悄举了起来——整个过程拍得清清楚楚。拍完之后当场翻脸,举着视频怼到周某面前:不拿一万块,我就把这个交到纪委监委去。

周某扭头就走。李某说到做到,第二天真揣着视频去了纪委监委大楼,举报周某“强奸未遂”。

周某慌了,赶紧托亲戚郑某出面,给了李某三万块让她撤案。李某拿着钱满意离开,自以为大功告成。

可纪委监委那边早就立案了。视频一交上去,调查组顺藤摸瓜,不光查出周某生活作风有问题,还发现他涉嫌受贿。郑某接受谈话时,把行贿的事全交代了。周某最终因受贿罪被判了三年,罚了钱。

李某更惨。她以为自己只是个“维权者”,可办案人员早就盯上她了——偷拍视频、敲诈勒索,证据确凿。达川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认定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威胁手段强行索取财物,构成敲诈勒索罪,判了十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万块还没捂热,人先进去了。

检察官的话说得透彻:以曝光隐私、诬告陷害要挟勒索,必担刑责。维权走合法途径,别以身试法。想走捷径赚钱的,这案子就是活教材——机关算尽,把自己算进了牢里。

信息来源:综合自达州市达川区检察院2026年9月8日披露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