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因身体失衡,手部无意间碰到女子臀部,本是孩童无心之过的小事,却被当事人诉诸舆论,连续霸榜热搜、账号涨粉数千。这场闹剧,到了该叫停的时候。
一、4岁孩童的“触碰”,与“性骚扰”毫不沾边
从法律层面看,4岁男童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心智远未成熟,缺乏控制和辨认能力,不具备性意图和性意识,其行为无法评价为性骚扰。一个连“性”都不懂的幼童,何来“猥亵”的故意?
从情理层面看,监控画面已清晰还原事实——孩子在奔跑中因通道狭窄身体失衡,手部碰到女子臀部。这只是一次意外接触,与“摸臀”“性骚扰”等标签相距甚远。当事人将“触碰”与“摸”故意混淆,给一个4岁孩子扣上莫须有的帽子,男孩父亲发声时那句“爸爸,我是不是做错事了”,令人心酸。
二、所谓“维权”,更像是精心设计的流量剧本
翻阅当事人账号,前有与宿管吵架的“教程”,后有要“维权到底”的“预告”。她多次发布冲突类纪实视频,包括与网约车司机争执、与宿管阿姨对峙等。此次事件中,她声称三次调解两次因呼吸性碱中毒送医抢救,但连续霸榜和涨粉数千的结果,让“维权”的初衷显得可疑。
她回应“蹭流量”质疑时说:“我就是干自媒体的,当然希望流量”。流量本身无过,但以“维权”之名、行“博眼球”之实,以伤害一个4岁孩子为代价攫取关注,已触碰道德底线。
三、平台出手、调解当硬,不能让“谁闹谁有理”成为通行证
9月8日,涉事女子抖音账号被禁止关注、暂停营利权限,微博账号也开启一键防护。平台明确表示,为避免因争议行为获取流量后与商业利益捆绑,予以“冷静关注,限制变现”管控。这一举措值得肯定。
央广网评论指出,对此类“博眼球式维权”,平台理当依法依规果断采取限流措施;基层调解更要坚持原则、明法析理、主持公道,以法律为准绳理直气壮“硬起来”,既不要“和稀泥式调解”,也不可“为调解而调解”。法律和调解都不该给闹剧让路。
当事人称还要起诉维权。诉讼是她的权利,但4岁男童心智远未成熟,其行为无法被评价为性骚扰。相反,她抓住男童衣领致其颈部受伤的行为,反而可能构成对男童的侵权。司法部门该出手时就出手,坚决制止这类“谁闹谁得利”的闹剧。
4岁孩子的童年只有一次,不该成为任何人攫取流量的工具。这场闹剧,该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