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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雅安,六旬老人爬上自家窗外的防护栏,修补雨棚,不曾想,触电身亡。好好的人说没

四川雅安,六旬老人爬上自家窗外的防护栏,修补雨棚,不曾想,触电身亡。好好的人说没就没了,家属觉得蹊跷,果断报警。警方调查发现系邻居邻居家的漏电导致的触电身亡。家属将邻居和物业一并告上法院,索赔170万元。邻居喊冤:房子是开发商盖的,电路是装修队装的,电力是供电公司供的,凭什么出事算我头上?法院这样判了。

2025年7月的一天,六旬李某发现窗外的雨棚漏了,也没多想,就想着爬上窗外防护栏维修一下,毕竟也不是多复杂的事,没必要麻烦儿女,却没想到这个举动让他把老命丢了。

他废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爬到了窗户外的防护栏上,谁知,他刚接触到雨棚铁皮,一股强烈的电流猛地穿过身他身体,接着,就倒在了自家窗台上。

家人发现以后,赶紧将他送往医院,但是医生已经无力回天,最终,李某撒手人寰了。

李某平日身体硬朗,好好的人说没就没了,家属觉得这里面有蹊跷,果断报警。

警方介入后,怀疑李某触电而亡,联合供电公司一起紧急排查。

结果,真相让所有人震惊不已:原来,漏电根本不是老人家里的问题,而是隔壁邻居王某家厨房吊顶出了大问题!

王某家厨房吊顶内部,有两根预埋电线外皮脱落,裸露悬空,常年带电。

电线紧贴铝扣板吊顶,日积月累,电流顺着吊顶,窗框、墙体一路传导,最后悄悄串到了李某家的窗户、防护栏上。

等于邻居家藏的漏电隐患,把老人家门口变成了“带电陷阱”,肉眼完全看不出来,普通居民根本无从察觉。

司法鉴定最终确认,李某属于电击身亡。

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降,李某本可以安度晚年,享受含饴儿孙之乐,平白遭受无妄之灾,家属不干了,将邻居王某、小区物业一并起诉,索赔170万各项损失。

可王某被起诉后,一肚子委屈,认为房子是开发商盖的,电路是装修队装的,电力是供电公司供的,凭什么出事算我头上?

为了撇清责任,他直接向法院申请,追加开发商、供电公司、十年前的装修承包人全部为被告,想拉着所有人一起担责,自己全身而退。

一时间,一场人命官司牵扯六方主体,互相扯皮、各执一词。

法院审理后认为:死者李某无任何过错。修雨棚是正常生活行为,漏电藏在邻居家私人吊顶深处,隐蔽到极致,普通人根本预判不到。

其次,电路装修法定保修期只有2年,装修完工十多年早已超期,房屋后期使用、环境变化,和原始工程质量无关,装修队、开发商无责。

再者,户内私有线路归业主自己负责,供电公司只管护公共线路;物业无权私自闯入业主家里排查吊顶内部隐患,不可能发现这种私密隐蔽问题。因此供电公司,物业无责。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房子是王某的,户内线路归他管理维护。

他常年疏于检查,放任裸露电线漏电,埋下致命隐患,是导致老人身亡的唯一直接原因。

最终,法院核算总损失104万余元,判决邻居王某承担全额赔偿。

王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