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在家天天不穿衣服,午觉也都睡在沙发上,我要带孩子,又不能只躲在卧室里,真的很不方便,身为儿媳,我该怎么办?”这几天,一个儿媳的求助火了!
这场争议看着只是穿不穿上衣,其实碰到的是多人同住时最难绕开的事,公共空间到底按谁的习惯来。
这个问题,中国家庭很早就遇到过。浙江浦江郑氏,也就是后来有名的郑义门,曾合族而居十五世,经历宋、元、明三代。人口多、辈分多、事务杂,如果每个人都只按自己的习惯行事,日子很难安稳。
郑义门形成了一套详细家规。《郑氏规范》经过郑氏几代人增订,内容涉及长幼相处、家长职责、日常起居、勤俭、礼仪等许多方面。
重点并不是把谁管得死死的,而是告诉族人,共同生活就得顾及别人。明洪武十八年,也就是1385年,郑氏家长郑濂到南京觐见明太祖朱元璋。
朱元璋询问这样一个大家族靠什么维持秩序,郑濂说明郑家长期遵守祖辈留下的规范,并呈上家规。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朱元璋又赐郑氏“孝义家”三字。郑义门能够长期聚居,靠的不是某一位长辈一句“家里我说了算”,而是家中成员都受共同规范约束。
放到今天,这个道理并没有过时,只是表达方式变了。2020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通过,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把优良家风、家庭美德和家庭文明建设写进婚姻家庭编,并要求家庭成员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这里并没有哪一条规定公公在自己家光着上身就违法,所以把这件事直接说成违法并不准确。法律更重视的是共同生活中的尊重与和睦。
事情到了有孩子的家庭,还多了一层现实问题。2021年10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通过,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法律提出,家庭成员要重视家庭建设,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家庭教育还强调把教育放进日常生活,注意言传和身教。孩子每天看到大人怎样说话、怎样照顾别人的感受、遇到分歧怎样处理,这些都是生活里的教育。
再回到这个儿媳的烦恼,公公天气热后经常只穿短裤、光着上身,还在客厅沙发午睡。儿媳需要带孩子,客厅又是每天必须使用的区域,不可能一直待在卧室。
儿媳先请婆婆提醒,公公却觉得住宅属于自己,过去夏天男性光膀子很常见,因此不愿改变。站在公公的生活经验里,这是一种几十年形成的习惯;站在儿媳的处境里,客厅已经不是一个人的私人地方,而是一家几口共同活动的区域。
问题也就落到了最实际的一步,家里能不能重新商量公共区域的规矩。卧室可以更多照顾个人习惯,客厅、餐厅这种共同区域则考虑所有人的感受。儿子出面和父亲沟通,比让儿媳直接反复提醒更容易减少尴尬。准备两件宽松背心,也比一上来争论谁有道理更容易让老人接受。
郑义门留下的经验和今天的家庭法律放在一起看,指向的其实是一件很朴素的事。家庭成员越多,越需要彼此留一点方便。
尊重长辈不等于晚辈只能忍着,拥有房屋也不意味着共同空间只能按一个人的习惯安排。真正能让一家人长期住得安稳的,是大家都愿意调整一点,也都愿意把别人的感受算进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