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翔发文回应了体育局安置事件,最终选择买断。不过文中并未回应退役这10年来,体育局是否还分他的广告费,这是当初舆论支持他的焦点。
在这份声明中,刘翔获得49.4万的买断费,并确认了这10年在体制内是有收入的,所有工资补助等,共收入982935元,也就是说这些年,刘翔的确是有正式编制的,但不用上班,还发着工资,交着社保,虽然月均也就7000多,对于一个世界冠军来说不多,但至少说明占编制但不上班是存在的。
现在选择买断也是按规则办事,这事很奇怪,一直不明白刘翔的愤怒点在哪里,虽说10年前没让他选择买断,但仍然保留了编制,并发工资缴社保。
看刘翔的发言中,并没有提到退役这10年体育局还分他的广告费,那他这10年有啥损失呢?每个月拿着不用去上班的工资和社保,然后可以满世界的旅游,这对于很多人来说不是一件幸福的事么?
不理解,难道说他还想着继续保持这种状态,或者说这其中与体育局之间还有什么其他的矛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