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再喊收复台湾了,也不要说回归了,根据国际法和中国法律,台湾1945年就已回归中国。我们现在要解决的根本不是收回来的问题,而是如何清理自家院子里的烂摊子!这个法理常识,每个中国人都该刻进脑子里!
1895年,日本发动甲午战争后迫使清政府割让台湾和澎湖列岛。到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台湾归还中国被写入战后安排。1943年12月1日发表的《开罗宣言》明确提出,日本窃取于中国的台湾、澎湖列岛等领土应归还中国。
1945年7月26日公布的《波茨坦公告》又明确规定,《开罗宣言》的条件必须实施。日本投降后,又在1945年9月签署投降文件,承诺履行《波茨坦公告》的有关规定。
中方2022年8月发布的《台湾问题与新时代中国统一事业》白皮书把这一法律链条完整列出。真正值得记住的是1945年10月25日。
当天,中国政府在台北举行中国战区台湾省受降仪式,并宣告恢复对台湾行使主权。中方白皮书对此使用的表述非常直接,通过一系列具有国际法律效力的文件,中国从法律和事实上收复了台湾。
也就是说,“收复台湾”放在1945年的历史背景下有明确对象,因为当时需要结束的是日本长达半个世纪的殖民统治。到了今天,问题已经换了性质。
然而在中方现行法律和政策文件中,两岸尚未完全统一并不等于台湾主权归属重新进入待定状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写得很清楚,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神圣领土的一部分,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
2005年3月14日通过的《反分裂国家法》同样规定,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
一个关键词其实已经说明问题,现行法律说的是“完成统一”,不是重新确定台湾属于谁。2025年又增加了一个重要法律节点,2025年10月2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决定,将每年10月25日设立为台湾光复纪念日。
决定明确写入,1945年台湾随抗战胜利而光复,重回祖国怀抱,中国政府恢复对台湾行使主权。到了2026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再次对这一决定作出说明。
联合国层面的情况同样需要把概念分清。1971年10月25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第2758号决议,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一切权利,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代表为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
决议正文直接处理的是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问题,中方长期以来进一步阐明,该决议从政治、法律和程序上解决了包括台湾在内全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问题。
国际上围绕决议适用范围仍有不同政治解释,但中方官方立场始终明确,没有所谓“两个中国”或者“一中一台”的空间。时间来到2026年9月,这条口径仍然没有变化。
2026年9月8日,外交部再次援引《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和联大第2758号决议,重申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026年9月9日,国务院台办在最新新闻发布会上继续使用“祖国统一”这一表述。把这两天的公开信息放在一起看,当前需要完成的是国家统一,是结束两岸长期政治对立,是反对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活动,而不是等待某一天重新确认台湾属于中国。
所以,1945年和今天其实对应着两个不同问题。1945年解决的是台湾摆脱日本殖民统治、恢复中国对台湾行使主权的问题;今天尚待解决的,是两岸长期政治对立和国家尚未完全统一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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