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女子和父亲一直断绝来往关系,父亲重病、离世下葬,女子从头到尾都没现身照料、办丧事。可父亲一走,她却跑去单位领抚恤金丧葬费,连坟都不去祭拜。伯父气得直接起诉,要求取消她的继承权。女子辩解,父亲亲口说不用她养老。法院判决7500元遗产给伯父。
据悉,女子小时候,父母因为感情不和,办理了离婚手续。
离婚之后,女儿的抚养权判给了母亲。从那以后,她就一直跟着母亲生活。
父女二人,长期分开两地。因为离婚带来的隔阂,加上多年不在一起生活。
父女之间的感情,越来越淡,慢慢彻底断了来往。
这么多年里,父女几乎没有沟通、没有见面。关系形同陌路,跟陌生人几乎没有区别。
父亲晚年独自一人生活,无妻无子陪伴,日子过得十分孤单。
后来,父亲身体垮掉,突发重病卧床不起。
生病期间,没有人贴身照料,全程都是孩子的伯父,也就是死者的亲哥哥,在忙前忙后照顾。
从看病拿药,到日常陪护,全部由伯父一人承担。
直到父亲病重离世、办理葬礼、入土下葬。
整整从重病到安葬结束,亲生女儿从头到尾,一次面都没有露。
可让人无比寒心的是,父亲刚刚去世。这位多年不管不问的女儿,第一时间站了出来。
她主动去到父亲的原工作单位,顺利申领了父亲的抚恤金、丧葬费。
拿到钱之后,她依旧冷漠,从来不去父亲坟前祭拜。仿佛这个养育自己一场的父亲,跟自己毫无关系。
看着侄女如此凉薄的做法,伯父彻底忍无可忍。
弟弟活着的时候,侄女不管不顾、断联多年。弟弟生病离世,侄女缺席所有环节。弟弟身后事,全是自己一手操办。
结果侄女倒是最积极,专门跑来领钱享福。
一气之下,伯父直接将侄女告上法庭。他要求剥夺侄女的继承权,弟弟的遗产不该分给她一分。
法庭上,女子委屈辩解:当年父母离婚、父女断联,不是自己的错。
而且父亲生前亲口说过,以后不用我给他养老,不用我管他。
既然当初父亲主动放弃让她养老,现在就不应该再追究她的赡养责任,遗产也该有她一份。
法院经过审理,认定父女多年断联,确实是早年父母离婚、抚养纠纷、长期沟通障碍导致的。
现有证据,无法认定女儿是主观恶意遗弃父亲。所以法律上,不构成遗弃罪、不算故意抛弃老人。
女子有完全劳动能力、有生活条件。这么多年,从未对父亲尽过一丝一毫的赡养义务。
父亲晚年养老、生病陪护、死后丧葬,全部由伯父承担,侄女全程缺位。
《民法典》第1130条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最终一审判决:父亲名下7500元存款,加上所有利息,全部归伯父所有。
女子不服判决,当场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再次核查全部细节,维持原判。
这件事真的让人感慨。
婚姻破碎,伤害最大的永远是孩子。父女隔阂多年,是原生家庭的遗憾。
但遗憾归遗憾,情理归情理。
做人终究要有底线。不管过往恩怨再多,生老病死是最大的事。
缺席了父亲最后的人生,就不该再惦记老人留下的微薄遗产。
权利和义务永远对等。不尽孝者,不配得遗产。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