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办法退休老人养老金差距大引起广泛关注,兑现老人待遇不降低的承诺刻不容缓。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当初明确了“老人老办法,待遇不降低”的原则。但改革落地多年,一个客观问题逐渐显现:2014年9月前按老办法退休的老同志,养老金待遇形成了新旧制度转轨带来的短板,这件事也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同样为公共事业奉献多年,同职级、同工龄对比,改革后的中人有过渡性养老金,新人还有职业年金作为补充。而老办法退休群体,没有职业年金,计发基数长期固定,无法跟着社会平均工资同步增长。每年常规养老金调整幅度有限,群体间待遇差距逐年拉大。
这不是老同志个人原因造成的,而是制度衔接过程遗留的问题。想要兑现当初待遇稳定的承诺,可以从这几方面优化完善:
第一,厘清定性,正视转轨遗留问题。认可当前待遇差距,是养老制度改革衔接产生的历史遗留短板,为针对性优化调整提供政策基础。
第二,在年度养老金调整中,增设专项倾斜政策。在普惠调整之外,结合工龄、贡献设置倾斜加分,缩小和其他群体的待遇差距,让老同志能够共享经济发展成果。
第三,研究配套补充养老补贴机制。考虑到老办法退休人员没有职业年金这一制度差异,探索设立专项补充补贴,弥合这一块待遇缺口。
第四,完善待遇联动规则,优化计发核算机制。研究合理的联动方式,改变基数长期固化的现状,理顺老办法退休人员待遇调整逻辑。
第五,统一各地执行口径。目前各地落实尺度不一,需要自上而下规范标准,减少地区之间核算差异,保障政策执行公平一致。
老一辈公职人员,在艰苦年代投身国家建设,付出了一辈子辛劳。改革的目的是完善养老保障,不该让这一代人独自承担制度转换带来的代价。适时优化政策、补齐短板,既是恪守当初的政策承诺,也是维护民生公平、凝聚社会民心。
养老金 老办法退休 机关养老 民生话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