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5户业主投票,93%同意把新能源车赶出地库。福建南平这个小区,因为“怕爆炸”,就把花了十几万买车位的电车车主挡在外面。离谱的是,人家2009年就买了20年使用权,正常停了快两年,一纸通知说禁就禁。
这哪里是民主决策,这是拿多数人的票,抢少数人的钱。投票成本几乎为零,不用担责不用掏钱,嘴上都是安全,心里全是算盘。物业一句“消防不达标”,就把矛盾转嫁给业主,改造要花钱?那就牺牲电车车主呗。可车位是人家买的,物权法是摆设吗?
律师说了,业委会决议侵害业主合法权益,法院可以撤销。但现实是,守法的人要花时间精力去维权,违规的人只需要一张选票。今天能投票禁电车,明天是不是能投票分你家产?
民主一旦离开法治的笼子,就是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暴政。下次投票,你猜,会不会轮到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