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一群外国人拿着“欠条”,傲慢地来找毛主席讨债,毛主席当即下令:“清理帝国主义在华资产,把他们抢去的东西拿回来。”之后的行动更是大涨国人志气。
1949年,新中国刚刚成立,旧时代遗留下来很多外国人凭借早年不平等条约,在国内占有地产、工厂、兵营,拿着旧条约主张财产权利,新中国不再承认这些特权,一步步收回属于国家的各项主权。
一百多年里,列强靠着不平等条约,在中国拿到很多特殊权利,旧政权签下来的各类条约,新中国成立之后,不再认可,很多外国机构还想着继续维持原来的特权,找到新政府,拿出旧条约主张财产。
新政权确定方针,要逐步清除帝国主义在国内的各项特权,收回被他们霸占的土地与设施,1949年10月25日,海关总署成立,旧的海关制度被替换,海关主权收回到中国人手里,延续百年的洋人把持海关的局面,就此结束。
各地军管会陆续开展工作,先收回北京东交民巷外国兵营的地产,这片地方过去几十年,外国军队可以在里面驻扎,中国军警不能随便进入,取消不平等条约之后,这块土地的产权自然回归国家。
对于外国人在国内开办的企业、房产,不会一刀切全部没收,会区分不同国家、不同类型资产,采用征用、代管、征购等不同方式处理,愿意遵守中国法令的普通外资企业,可以继续经营。
1950年,美国冻结我国在美国境内的公私资产,我国随后发布命令,管制清查美国政府、企业在中国的全部财产,冻结美国在华存款,国内各地按命令执行,接管对应的工厂、仓库和地产。
英国、法国等其他国家在华资产,按照实际情况分别处置,一些外资企业因为封锁禁运,经营难以为继,主动转让资产,陆续退出国内市场,到1952年,大陆范围内外国资本企业和外国人占有的地产基本清理完毕。
内河航行权也同步收回,外国轮船没有经过国内政府批准,不能随便驶入长江等内河航道,打个比方,过去外国船能随意在内河通行,现在要遵守国内的法规,经过审批才能进入。
外国在国内开办的新闻机构,也陆续停止活动,外国人不能随意在国内办报纸、通讯社,不再能随意在国内传播信息,教会、学校、医院这类接受外国津贴的机构,也逐步转由国人自主办理。
整个过程,不是靠简单的一次性没收,是按照法律和步骤,一点点把丢失上百年的主权拿回来,不再承认旧的不平等条约,外国人不能再靠着晚清、民国时期的旧条约,在中国享有特殊权利。
回看这段历程,新中国从收回海关、兵营,再处理外资企业与地产,一步步废除旧时代的特权,国家不再受旧条约捆绑,国土、海关、内河的主权,完整回到人民手中,也为后续国家建设打下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