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人社部与财政部关于今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的通知发布了吗?
今天是9月9号星期三,截至目前并未见到正式养老金调整通知文件,人社部依然对该问题保持沉默。
我查了人社部公开的养老保险政策文件,截至目前,没有看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202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正式挂网。
人社部官网能够查到的最近一份全国退休人员年度统一调整文件,依旧是2025年的通知。
从这个角度看,说“2026年度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目前尚未正式公布”,没有问题。
人社部今年开过一季度、上半年例行新闻发布会,也公开介绍过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养老金发放、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标等工作。
7月22日发布会上,社会保障部分还专门公布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基金收支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真正没有明确的,是2026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年度调待通知,以及这份通知究竟何时发布。
这两个概念不能混在一起,还有一个问题,很多退休人员可能更关心:是不是连续涨了21年,今年就一定还得涨?
从法律条文看,不能直接这么推,《社会保险法》第十八条写的是,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这里不是写着“每年必须上涨固定比例”,更没有规定每年必须在哪个月发布通知。
2025年养老金继续调整,全国总体调整水平为2024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2%,养老金也由此延续了多年调整的走势。
可到了2026年,在正式文件出来之前,没人能拿过去的惯例替代今年的政策文件。
一些文章把今年文件迟迟没有出现,归结成“养老金公式太复杂,政策制定者算不明白了”,我的看法是,这个解释缺少证据。
养老金计算确实复杂,可复杂主要体现在个人退休待遇核定和各地执行细节上。
年度养老金怎么调,本质上更像一次大范围收入分配政策安排,需要兼顾公平、缴费激励、重点关怀、基金承受能力和地区之间的平衡。
拿2025年的全国政策看,依旧采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三部分。
定额调整解决的是同一地区退休人员都能增加一部分的问题;挂钩调整体现缴费年限、养老金水平上的差异;倾斜调整照顾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
官方文件还专门写明,要重点向养老金水平较低群体倾斜。
我更愿意说,这套办法真正难的地方,不是公式看不懂,而是三种目标本来就存在一定张力。
定额部分占得高,养老金较低的人相对受益更明显;跟养老金水平挂钩比例高,高养老金人员增加的绝对金额往往更多;加大高龄倾斜,又会有人提出年龄和缴费贡献不是一回事。
任何一项比例动一点,都会改变不同退休群体之间的增资结果。
这也是养老金调整最容易争论的地方,可把高龄倾斜和艰苦边远地区倾斜直接说成“破坏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我觉得也不准确。
“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在养老金计发和年度挂钩调整中承担的是激励功能,它并不是年度调整政策里唯一需要考虑的目标。
辽宁省人社厅今年答复人大代表建议时就讲得很清楚,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政策设计追求的是公平与效率结合。
这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区别,养老金并不是单纯拿自己的钱存进去,退休后再一笔一笔领回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里既有个人账户,也有社会统筹,制度本身就带有互助共济属性。
《社会保险法》规定,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对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已经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部分“中人”,政策为了衔接改革前后的权益,在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之外设置过渡性养老金,它属于养老保险制度转轨留下来的衔接安排,不是后来随意增加出来的一块待遇。
职业年金又是另一套概念,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后建立职业年金,属于补充养老保险层次,不能简单把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金里的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混成一套东西。
至于“同样劳动、同样级别,退休后养老金却不一样”,这类现象确实值得讨论,可不能只看退休前最后一个职务。
法律规定的养老金核定因素里,本来就包括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退休年龄所对应的计发因素等内容。
两个人看起来岗位相似,只要缴费历史、个人账户积累、视同缴费年限、退休时间存在差别,养老金就可能不同。
在我看来,眼下最稳妥的判断只有一个:截至9月9日,2026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国统一年度调整通知尚未见正式发布。
养老金关系到亿万家庭,公平和激励都不能少,政策照顾也需要精准。
讨论可以充分,质疑也可以有依据,真正重要的是把法律、政策和个人感受分开看,少一点未经证实的猜测,多一点基于公开信息的理性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