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权责关系来看,高校学生缴纳住宿费,与学校已经形成事实住宿契约关系。在学年未结束、契约未解除、学生未主动退宿的前提下,宿舍属于学生付费使用的专属居住空间,承载学生个人物品、私人生活、私密空间权益,学校无权单方面变更宿舍用途、强制调整住宿安排。
高校每年招生,男女生比例波动、生源数量变化,本就是办学管理的常规变量,学校理应提前预判、提前规划、提前储备宿舍资源。解决新生住宿缺口,合理路径应当是校内扩建增补床位,或盘活校外住宿资源、临时租赁合规公寓、优化新生住宿分配,而不能以牺牲在读老生权益为代价。大四学生在校时间仅剩最后一个学年,住宿环境、生活状态已经稳定,是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准备求职、求职考研、顺利毕业的关键阶段。学校在毕业季前夕突然强制调宿,打乱学生正常学习生活节奏,给学生求职、备考造成极大困扰,既不人性化,也不合理、不合情。
对于即将毕业离校的大四学生生而言,大学最后的校园体验,直接影响学生对母校的情感认同。在毕业前夕遭遇强制调宿、粗暴管理、权益被漠视,会让学生带着委屈、不满与遗憾离开校园,这与高校立德树人的育人目标严重背离,也是给新生很差的入校第一课教育。教育管理的本质是育人与服务,必须尊重学生合法权益、坚守契约精神、秉持人性化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