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娱乐网

太过分!杭州,一名男子经营沙县小吃,卖出一份鸡腿,顾客说吃坏了肚子,直接要求赔偿

太过分!杭州,一名男子经营沙县小吃,卖出一份鸡腿,顾客说吃坏了肚子,直接要求赔偿1000元。男子为了生意不被影响,咬牙赔了,结果顾客得寸进尺,又索要另一笔赔偿!男子:这样我还怎么做生意?

按照参考报道的说法,事情发生在杭州拱墅区。顾客购买鸡腿饭后称出现腹泻,郑老板要求提供诊断证明和医疗票据,双方后来经过调解,郑老板先支付了1000元。

随后双方又因进入后厨、现场录像等问题产生争执。不过截至目前,公开官方材料尚未对顾客身体不适原因以及后续争议作出最终认定,因此不能仅凭索赔行为就认定顾客属于职业索赔人员。

真正值得郑老板注意的,其实是杭州这些年建立起来的一套餐饮证据管理规则。2023年2月21日,杭州市政府公布网络餐饮外卖配送监督管理办法,并于5月1日实施。

办法明确要求餐饮经营者对配送食品使用封签,取餐时发现没有封签或者封签损坏,配送人员可以拒绝配送。这样一来,食品从后厨出餐到顾客收餐,中间多了一项可以核查的状态记录。

到了2025年7月,拱墅区市场监管局又推动堂食和外卖实行同质同标。到8月12日,当地已有5000余家餐饮单位参与承诺,要求外卖和堂食尽量在食材、加工和出品标准上保持一致,同时结合阳光厨房、红黑榜和线上线下检查加强监管。郑老板所在的拱墅区,恰恰就在这套治理范围内。

这些措施为什么重要,看看另一类真实消费纠纷就明白了。消费者如果确实因食品出现身体不适,法院并不会要求消费者必须拿出一份写明某道菜就是唯一病因的证明,而是会结合订单、就医时间、诊断结果和商家食品安全记录判断。

换句话说,顾客不能只靠一句“吃坏肚子”当然获得赔偿,商家也不能只靠一句“别人吃了没事”当然免责,双方最终都要拿证据说话。

另一个由官方公布的案件更能说明证据的重要性。2024年1月,北京的苏某因为敲诈勒索餐饮商家受到行政拘留。

到了同年3月至4月,苏某带着事先准备好的蟑螂进入多家餐馆,将蟑螂放进饭菜,再以举报食品安全问题为由向餐馆索要钱款。苏某5次提出要求,其中4次拿到钱,一共1663元。

一开始,每家餐馆面对的金额都不算大。如果每个老板都单独赔钱,这些事情可能只是几百元的一次纠纷。后来有商户把情况反映给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检查后厨、查看监控,又排查以往投诉举报记录,发现多家餐馆出现了相似情况,于是将线索移交公安机关。

案件进入刑事程序以后,苏某被认定构成敲诈勒索罪,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这个结果不是因为商户怀疑苏某,也不是因为苏某索赔次数多,而是监控、投诉记录、不同餐馆的经历以及公安机关调查结果共同证明了人为投放异物和索取财物的事实。

这和郑老板遇到的纠纷有一个很直接的联系。郑老板真正需要做的,不是急着给顾客贴上什么标签,而是把8月26日前后的订单、付款记录、聊天内容、店内监控、食品采购凭证以及市场监管调解材料完整保存下来。如果后续仍有争议,可以继续交给监管部门或者公安机关依法判断。

同样,1000元已经支付,并不等于之后提出的任何要求都必须继续满足。如果顾客主张医疗损失,顾客可以提供就医和费用材料;如果经营者认为有人故意制造纠纷,也应通过监控等客观资料反映问题。

杭州从2023年的外卖封签到2025年拱墅区同质同标治理,本身就在解决这一问题,让餐饮纠纷少靠双方各说各话,多回到能够核查的记录上。

郑老板这件事目前还不能提前给任何一方作违法定性。但苏某案已经说明了一件很实际的事,小餐馆遇到异常索赔时,几百元、上千元看着不多,证据却不能随手删掉。商家依法经营,消费者依法维权,出现争议以后把事情交给证据和正常程序处理,才是对双方都更稳妥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