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上海吴淞看守所里关着个叫岑文通的抢劫犯。这人以前因为盗窃被判过刑,心里想着反正活不了,不如搏一把。
他跟同监室的胡国荣商量,打算在15号周六晚上动手。计划挺简单,用被单布捆住值班民警,抢了钥匙冲出去,再到街上劫车逃跑。
他们拉了六个人入伙,还逼着其他人一起干。当时看守所的墙也就三米多高,真要是跑出去,后果还真不好说。
事情败露是因为有人怕了。同监室的邵广平在行动那天凌晨三点偷偷报告了管教,这才把这场祸事掐死在摇篮里。
一审法院判了岑文通死刑立即执行。案子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法官认为抢劫是未遂,越狱也还在预备阶段,最后改成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这事听着挺意外。那时候正好赶上“严打”,类似的案子基本上都从重从快。最高法这个改判,说明不是所有案子都会一棍子打死。岑文通后来在监狱里表现不错,慢慢减成了有期徒刑。这案子搁到如今,不少人还会拿出来说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