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头”一审获刑八年,打假网红需守住法律底线 9月11日,网红“铁头惩恶扬善”董某某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案一审宣判,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董某某曾因开设赌场、非法拘禁服刑,刑满释放后凭借曝光消费乱象走红,坐拥数百万粉丝。 经查,他伙同他人以曝光黑料要挟带货主播索要财物,还曾在金店使用遥控秤虚构问题索要赔偿,更有靖国神社涂鸦等博眼球行为,账号此前已全平台封禁。法律层面,合法维权和敲诈勒索有着明确界限:借曝光负面信息胁迫索取钱财,即便商家存在违规,也构成敲诈勒索;煽动舆论扰乱经营秩序,可认定寻衅滋事。 近期同类案件集中查处,“山西铁头”团伙也被警方打掉。这警示公众,网络打假不等于肆意敛财。披着“惩恶扬善”外衣,把舆论监督当作勒索筹码,利用粉丝影响力施压谋利,必将受到法律严惩。正义不能作为牟利幌子,维权行为必须在法律框架内开展,网红流量更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9月11日下午,打假网红“铁头惩恶扬善”(董某某)敲诈勒索案在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其犯敲诈勒索罪和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案情核心:2024年5月,董某某伙同薛某
阅读:0
点赞: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