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后,趁着天高气爽的秋日好时节,我缓步踱到广场上闲逛,正巧撞见了当年在老家街坊四邻都格外称羡的那位人物。如今他已年近七旬,身板还是那般挺拔周正,脸型依旧是端方的国字模样。他这大半辈子的际遇完全能用“一失足而成千古恨”来概括,若不是当初一时糊涂踏错了路,如今断然不会这般潦倒颓丧。
他早年当过民办教师,后来顶替父亲的岗位进了市属企业做工人。因为肚里有墨水,钢笔字写得俊逸洒脱,待人接物又格外周到活络,很快就得到了领导的器重赏识,先是当上了厂办秘书,后来又升任了厂长。那时候街上随处开着美容美发店,他身为厂长手里攥着实权,手头也宽裕,便常去鸳鸯地界的一家美发店洗头,结识了一位从南三县来的洗头妹,两人渐渐暗生私情。后来那洗头妹逼他和妻子离婚,说要嫁给他。有一次两人结伴外出游玩,洗头妹又提起这事,被他严词回绝。争执间洗头妹猛地扑过去抢他手里的方向盘,要和他同归于尽。慌乱之中他拽过刹车带,失手夺去了那洗头妹的性命。当天夜里他趁着沉沉夜色,把洗头妹的尸体埋在了老家一处山垭口,走得太过仓促慌乱,竟让那女子的一只手露在了泥土外面。第二天就被过路的行人发现报了警,他很快就被抓捕归案,判了重刑,直到十年前才刑满释放。事后不少人都替他惋惜,要是当初继续安安稳稳当民办教师,现在也不会落得这般境地,要是当初答应和妻子离婚,和那洗头妹成婚,也不会摊上这么久的牢狱之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