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朝的汉人别院,是独立的行政机构还是贵族私地?
辽朝某处头下军州,住着一批汉人,世代耕作于此。有一年,这里来了朝廷派来的官员,要清查税收,当地的管事人拿出账册,账册上那批钱,一部分已经交给了这块地的主人,某位契丹贵族。
朝廷官员盯着账册,没有说话。
按规矩,这笔钱的去向没有问题,但账册之外的,谁说得清楚?
要理解这件事,得先把辽朝拿到这批汉人的过程说清楚。
916年耶律阿保机建国,此后数十年,辽在向南扩张中将大量汉人纳入治下。
最关键的一步发生在后晋开运末年,耶律德光南下,后晋灭国,随军北返时裹挟了大批汉人工匠、农户和官员家眷,陆续安置在辽境内。
此外,每次南征北战的掳获,也不断扩充着辽朝境内汉人的数量。
这些汉人如何安置,辽廷形成了一套制度,叫"头下"。
头下,大略可理解为附属于某个主人之下的人口和土地。
契丹皇族、立有军功的高级贵族,可以获得皇帝赐予的汉人户口,连同这批人所在的土地,构成独立的聚居区,再在这片土地上设置州县或军城,这就是"头下军州"。
规模大的头下军州,下辖的人口有数千户,有城墙,有市场,有管事的官员,外观上和普通州县差别不大。
但实质,差很多。
头下军州的双重属性,埋在官员任免这件事里。
辽史记载,头下军州的文职官员,如掌管文书事务的相关职位,由朝廷中央任命,听命于南面官制度框架下的官僚体系,走的是正规的行政渠道。
但武职官员,则由头下的主人自行任命,无需经过朝廷审批。
这两套来源的官员共处一地,管的是同一批汉人,但向上汇报的渠道各不相同。文官这条线最终接的是南京道、中京道的官僚系统,武官那条线直接对应的是贵族主人。
两条线平时各管各的,遇上利益冲突,就容易出岔子。
税收上同样是两套。市场里的商业收益、各类手工业所得,归头下主人,属于贵族的私人收益。农地上的赋税,则要上缴给朝廷,不进主人腰包。
字面上看,公私是分开的,但谁来核查、核查多深,取决于朝廷那年有多少精力放在这里。
头下主人在自己的地盘上,实际权力相当大。头下户的人身依附关系相对固定,不经主人允许,迁移受到限制。主人调用头下户出劳役、服军役,有相当宽泛的空间。
遇到主人需要,头下内部的汉人工匠、农户,可以被征调服务于主人的其他需求。
这些权限,放在任何一个正规行政机构里,都不可能授予一个私人,即便这个私人顶着显赫的贵族头衔。
从制度形式上,头下军州的官员品级、印信、行文格式,都套用了中原州县的外壳,文书往来、税收上报,该走的程序一个不少。
从这个角度看,把它归入行政机构,在形式上说得通。
但行政机构的核心逻辑,是对上级负责,按规定执行,不依附于某个具体的个人之上。头下军州的存续,绑在贵族主人的政治命运上。
主人获罪,头下随之受牵连;主人身死而无后,头下的处置权回到皇帝手里,或另行赐予,或收归国有。
这种依附关系,是正规行政机构所没有的。
辽史里有记录,部分头下军州随着主人一系的衰落,或被皇帝强制收回,或因主人无力维持而解散,人口分散各处。
这类变动不经由正式的行政撤销程序,更接近私产易主后的重新安排。
随着辽朝中期以后皇权逐步强化,中央对头下军州的约束也逐渐加多。
朝廷开始要求头下内部的税收账目向地方道府报备,部分人口的管辖权被调整进入正式的州县体系,头下主人的专属权力被逐步收窄。
这个过程说明,朝廷始终没有把头下军州视为完全独立的行政单元,而是在条件允许时,持续将其向正式行政轨道靠拢。
从最初设立到逐步规范化,头下军州走完的这条路,始终在两种属性之间摇摆,从来没有落干净在哪一侧。
辽朝灭亡之后,金朝进入这片土地,接手了大量遗留的行政记录和人口账簿。
其中关于原头下军州的部分,金朝官员在整理时颇费了一番周折,因为这批材料里,私人账目和官方档案常常混在一起,没有清晰的分界。
分不清楚,大约从一开始就是这样。
头下汉人家中有没有人记得,自己到底算哪个衙门管的?答案恐怕因家而异,因主人当时的在场与否而异,也因那一年朝廷是否派人来查过而异。
账册上的字,辽字和汉字混杂,写在同一张纸上。
参考来源:
脱脱等:《辽史·百官志》《辽史·食货志》,中华书局点校本,1974年
陈述:《辽史补注》,中华书局,1983年
漆侠、乔幼梅:《辽夏金经济史》,河北大学出版社,1994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