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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B才女吴沚默横店面试遇糟心事,深夜被邀酒店聊剧本,拒绝后遭辱骂丢角色 浙

TVB才女吴沚默横店面试遇糟心事,深夜被邀酒店聊剧本,拒绝后遭辱骂丢角色

浙江金华横店,TVB演员吴沚默前段时间在社交平台,自述了一段跑组经历。当时她参与一部电影项目面试,现场沟通很顺利。夜里十点,她刚洗漱完毕,收到导演发来消息,邀约她单独前往酒店房间谈剧本。

她当场回绝,提出相关沟通可以放到白天公开场合进行。没过多久,一名自称导演妹妹的女子打来电话,反复说明房间里面还有其他人,环境安全,劝说她赴约。

吴沚默依旧没有同意。对方游说无果之后,导演亲自来电出言辱骂,随后拉黑她的联系方式,原本谈好的电影角色也随之取消。整件事是吴沚默本人发布视频亲口讲述。

吴沚默身兼演员、编剧、作家多重身份,圈内不少人叫她才女。这些年她转战横店短剧赛道,凭借短剧《姐姐的反杀时刻》里面的反派角色出圈。就算收获了关注度,她依旧守住演员该有的职业底线。

这件事不是个例,影视行业里,个别从业者会利用选角权力,制造权力不对等的局面,提出不合时宜的私下邀约。

吴沚默算不上演技顶尖的演员。可在手握项目决定权的剧组人员施压时,敢于直接拒绝,愿意承担丢角色、被辱骂拉黑的代价,这份底气并不容易。

她也提到,横店同样存在很多正规剧组。就算片酬偏低,只要不存在这类越界要求,她依旧愿意参与拍摄。

这句话值得大家深思。行业需要整治的,不只是单个剧组里的个别人员。那种不迎合就拿不到机会的不良风气,才是问题根源。

很多人关心这件事对应的法律边界。

导演深夜邀约女演员单独进入酒店房间谈剧本。假设确实只是正常工作沟通,那只是双方认知差异,不存在违法行为。

如果邀约带有谋求不正当利益的意图,并且违背当事人意愿,该行为就属于性骚扰。《民法典》第1010条写明,违背他人意愿,通过文字、言语等方式实施性骚扰,受害者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责任。

剧组导演和试镜演员之间,天然存在权力差距。相关单位也有义务,防范有人利用职位、从属关系实施性骚扰。

一旦对方使用胁迫手段逼迫当事人接受不合理要求,就可能触及《刑法》236条强奸罪。法条明确,依靠胁迫、利用权势造成对方不敢反抗,都属于对应的犯罪手段。

讲清楚法律,不是单纯提醒女性保持自尊自爱。

不用为一个角色牺牲自己。就算拿到这个角色,也未必就能一炮走红。牺牲底线换来的机会,本身就藏着持续被拿捏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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