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在网络上挑起民族仇恨的家伙,叫宋剑仁,戴着党员徽章、端着国企饭碗的人,背地里却在网上自封“大清后裔”,靠挑动民族对立吃了五年流量饭,这种人判三年半,你告诉我这叫惩罚?
最讽刺的地方不在于他搞民族仇恨,而在于他的身份本,中石化职工、中共党员、退伍军人,组织培养了他这么多年,公安多次训诫谈话,他愣是当耳旁风继续煽动。这种人不是不懂法,是笃定没人真拿他怎么样。
更值得琢磨的是量刑逻辑。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法理上没毛病,可一个持续五年、屡教不改、还带团伙恶意举报骚扰他人的惯犯,进去蹲三年半就出来了。
我就想问问一些所谓的“专家”,违法成本低到这个份上,震慑力还剩几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