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还未实施,多地已开始追缴相关费用,如何规范化执法备受关注 ?
众所周知,全国人大已经通过了《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将于2027年1月起正式施行。
其中,法律明确禁止在耕地上进行“非农化”与“非粮化”行为,包括禁止挖湖造景、绿化造林、种植草皮、堆放固体废物等。
单从这一点,就已经明确划出了红线,给一些投资开发乡村振兴领域的项目资方,敲响了警钟,不要踩坑,触碰红线,必然付出代价。
近日,有记者也了解到,山东等地已提前对企业厂房、农村住宅用地展开清查,追缴耕地开垦费及罚款,有些企业需要上缴上百万元。
耕地法明确耕地占用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应按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按最高标准两倍缴纳。
也就是说,一旦触碰红线,这笔费用,也是在劫难逃。
事实上,在这部耕地法正式施行前,河北、山西、甘肃、江西等多地已经陆续出台耕地开垦费新的收费标准。
那么,追缴耕地开垦费及罚款,到底该参照什么标准来执行,多次重复追缴要警惕。
毕竟,过去几年,地方政府缺钱,就卖地、卖未来收费权(如停车场、景区经营权)来“寅吃卯粮”。如今土地财政难以为继,地方政府不得不寻找新的突破口,要是“追缴耕地开垦费及罚款”是新的生财之道,该如何去规范化执法,备受外界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