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东来这回,把"打工人"三个字推上了风口浪尖。
9月13日,于东来发文说,以后胖东来再招员工都按"学员"算,合同一签四年,到期不续,让大家带着本事走向社会,多给社会培养点人。
消息一出,网上吵翻了天。有人夸他格局大,把企业当学校办;也有人替打工人捏把汗:干满四年就不续了,这合法吗?
我把律师们的话,翻译成人话给你听。
第一,四年固定合同,合法。劳动合同法没规定合同必须签几年,双方商量一致就行,签四年一点不违法。
第二,第一次合同到期,公司不续,也合法。这叫"合同终止",不是"违法辞退"。
第三,也是最关键的——它没违法,但该花的钱一分不能少。合同到期公司不想续,必须给经济补偿。干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干四年就是四个月。提前打招呼也没用,这笔钱赖不掉。
第四,别管它叫你"学员"还是"徒弟",只要你天天打卡、干活、受管理,法律上就是劳动关系。社保得交,加班得给钱,最低工资得保。想靠换个名头就把义务免了,门儿都没有。
那我站哪边?
于东来想当企业家、办学校,情怀是有的。比起那些一毛不拔、还忽悠员工"自愿加班"的老板,他确实敞亮。但情怀不能替代规则。补偿给到位了,社保交齐了,这事儿才站得住。反过来,谁要是把"四年毕业"当成省成本的算盘,那可就别怪人较真。
说句实在话,胖东来这波操作,等于免费给全国打工人上了堂劳动法公开课。合同几年一签、到期不续给不给钱、挂个"学员"名头算不算数——这些平时没人跟你讲明白的事,现在全摊开在台面上了。
你觉得胖东来这"四年合同制",是真格局,还是套路?换你,愿意去签这四年吗?评论区聊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