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州,一残疾小伙娶不上媳妇,他在桥边捡回了一个精神异常的女子,带回家想让女子给他生儿育女,传宗接代。不久,女子真的怀孕了。但女子其实是有丈夫的,她走丢后娘家婆家一直在寻找她,后来找到男子家中。但此时女子已怀孕数月,无奈她的家属报警了。残疾小伙家向女子原丈夫退还彩礼,额外又补偿了7万元。女子原来丈夫出具了谅解书,并与女子办理了离婚, 成全了残疾小伙。最终残疾小伙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杨某自小肢体残疾,体质弱,加上家庭困难,小学毕业后他就没再继续上学。
十几岁他就外出打工,补贴家里。但由于他身体有缺陷,所以工作也不好找,赚的也不多。
到了20多岁,他没能娶上媳妇。要说不羡慕别的男人结婚生子那是不可能的。但他也不敢妄想,他知道自身条件差。哪个女人跟着他都会一起吃苦。
晚上闲下来的时候,他喜欢压独自一人压马路,看看人来人往、川流不息的街道。
2024年1月23日,他走过一个桥边,看见一个女子正骑在桥的围栏上,看起来想要跳下去的样子。
他急忙赶过去上前阻止,一顿交流下来之后,他发现这女子说话思路不清晰,精神状态也不正常。
杨某本想问一下她家在哪,把她送回去,但是这女子根本说不清自己姓甚名谁,家在哪。
他又看了看女子的身上,也没有留电话或其他紧急联系方式。
这时候杨某的脑海里产生了一个想法,他想把女子带回家做妻子。
他试着让女子跟他回家,女子还真的跟他回去了。
到了家里,他跟父母说想让女子给他传宗接代的想法。父母没说话,默许了这件事。
本来杨某想当晚就洞房,但他还是等了几天,看看有没有人来寻找女子。
四天后,一点风吹草动都没有,杨某和该女子发生了关系。没多久,女子真的怀孕了。
快要当爹的杨某非常高兴,他外出打工,给孩子攒奶粉钱。把妻子留在家里,由母亲照顾。
但事实上,这个女子有合法丈夫,她只是不小心走丢了。
她走失后,家人一直在寻找她,经四方打探,终于找到了杨某家中,但这时候女子已经怀孕好几个月了。
面对这样的处境,家属非常无奈,就报警了。
后来女子生下了一名女婴,杨某全家都希望他能够继续留下来和杨某共同生活。杨某的父亲更是主动请求女方父亲的谅解,并向女子原丈夫退还了全部彩礼,又额外补偿了7万元,女子原丈夫出具了谅解书,并办理了离婚手续。
2026年1月20日,杨某与该女子办理了结婚登记。
民警结案后,经排查,排除了拐卖嫌疑,因女子精神异常,无性自我防御能力,最终认定杨某涉嫌强 奸罪。
因杨某到案后认罪认罚,并赔偿了女子原配丈夫,得到了对方的谅解。而且他主观恶意不大,是为了组建家庭。而且他和女子已经生育子女并合法登记,再犯风险极低,对他从轻处理。
杨最终某被判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文案中,女子精神异常,没有性防范能力,杨某虽然跟她发生了关系,但是以成立家庭为目的的,主观恶意不大,又给女子原丈夫进行了赔偿,所以他最终被从轻处罚。
发生了这样的事儿,心中最五味杂陈的应该当属女子的父母了。但唯一令他们欣慰的是,杨某愿意继续跟她生活,没有单纯的把她当做生育工具,他的原丈夫也愿意放手成全他们,这或许也是最好的结局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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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源:裁判文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