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一男子平时打零工,为省钱租下一间每月420元的房间,入住前他说中介明确告诉自己电费按“峰谷电”计算,可住进去后才发现,4个房间共用1只电表,供电部门根本没有分峰谷计费,7月如果按峰谷电算,大约能少110元,8月还能少124元,他认为当初要是知道这一点,可能就租别处了,要求把差额补回来。可业务员回应:我说的一直是民用电,从没承诺峰谷电。网友:核心矛盾就是供电局没给独立电表。
张先生7月份通过中介租下杭州一套房里的其中一个房间,每月租金420元,这个价格放在杭州,确实算不上高。
房子一共有4个房间,住着4户租客,大家共用一个总电表,每个月产生多少电费,再由几个人一起平摊。
张先生说,自己当初看房时很在意电费,因为收入不固定,租房也是能省一点是一点,所以专门问过负责对接的业务员曹先生。
按照他的回忆,对方当时明确跟他说过,这是峰谷电,高峰多少钱一度、低谷多少钱一度,都给他讲过。
可问题在于,这些话全是电话里说的。
没有录音,也没有聊天记录。
刚入住的时候,张先生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直到后来看到电费账单,他才发现数字越来越高。
6月份整套房电费300多元,7月份涨到了600多元。
张先生心里犯嘀咕,后来干脆跑去问供电部门,这一问才知道,这套房根本没有申请峰谷电,全天按统一价格计费。
他回去自己算了一遍。
7月份整套房用了1051度电,已经进入第二阶梯,现行电价是每度0.588元,如果按照峰谷电计算,高峰每度0.618元,低谷每度0.338元,他按照用电情况估算下来,当月大约能省110元。
8月份用电量更高,一共1309度,其中大部分已经进入更高阶梯。
张先生再次估算,如果按照峰谷方式计算,大约还能便宜124元。
几个月加起来,他认为整套房大概能差三四百元。
虽然4户人还要再平摊,可他觉得钱多钱少是一回事,关键是当初说法不一样。
他的想法也很直接,如果一开始有人明确告诉他,这套房不是峰谷电,他当时可能就会去租别人的房子,所以这部分差额应该有人补。
可当记者联系当时的业务员曹先生,对方却完全否认。
张先生问:“你当初是怎么跟我说电费问题的?”
曹先生回答:“民用电啊。”
张先生又问:“你就只说了这个吗?”
对方说:“对呀。”
双方一下就卡在这里。
张先生说的是“你当初承诺峰谷电”,业务员说的是“我只说民用电”,偏偏谁也拿不出当时那通电话的录音。
门店店长还提出,物业交割单上本来就写了电价,如果张先生有异议,签字时就应该提出来。
张先生对此也有解释。
他说自己7月7日就入住了,当时提出要做物业交割,可真正签交割单已经到了7月29日,中间隔了20多天,自己当时也没特别注意电价,所以至少7月份这部分差额,他认为不该由租客承担。
随后,一行人来到中介门店,店长表示不方便接受采访。
当天晚些时候,出租代理公司给出书面回复,称他们调取了门店沟通记录,没有发现业务员承诺峰谷电的证据,如果张先生能够拿出录音、聊天记录等凭证,可以重新复核。
对方还表示,电价本身由供电部门核定,交割单什么时候签,并不会改变实际计费方式,目前已经在协调房东申请峰谷电。
可张先生还是不认可。
他觉得,就算中介从来没承诺过峰谷电,也应该在出租时主动说明“不是峰谷电”,而不是只告诉他这是“民用电”。
评论区里,不少人倒觉得张先生有点太较真了。
有人说:“核心矛盾就是供电局没给独立电表。”
还有人说:“这么计较的人,相处很累的😂”
也有网友留言:“刚找了一套合自己心意的房子,水电费自己交给国家😁这样就不会被坑。”
其实这事看到最后,我倒觉得张先生有点把账算得太满了。
如果中介真明确承诺过峰谷电,那当然该把话说清楚,可问题是现在没有录音、没有聊天记录,业务员又明确否认,单靠一句“我记得你说过”,很难让别人认账。
更关键的是,这套房并没有额外加价收电费。
供电部门收多少,4个租客就按实际账单平摊多少,中间没人靠电费赚差价,也不存在一度电收你1元、1.5元这种情况。
说白了,420元一个月的房租,本身已经不高,4个人共用一个电表也不是入住后突然冒出来的隐藏条件。
想要房租便宜、位置合适、独立电表、峰谷电、各种条件还都完全称心,现实里确实没那么容易。
张先生想省钱可以理解,可省钱也得有个度。
为了一个月分摊下来几十元的差额,反复找中介、找供电部门、再找记者,时间和精力算进去,值不值也得自己掂量。
如果实在接受不了这种用电方式,那下一次租房时,把电表、电价、峰谷电全部提前问清楚,最好写进合同,比事后一直追着这点差价更省心。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