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给物业这么大的胆子?简直无法无天!”广东深圳,一名业主有套房长期空置,虽从未入住,却每月一分不少地交着物业费。直到他抽空回去查看,刚推开房门,就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
屋里堆满了别人的东西。纸箱、旧家具、编织袋、破木板,从客厅一直码到卧室门口,连下脚的地方都没有。
原本干干净净的空房子,硬生生被当成了杂物间。
这位业主站在门口愣了好一会儿,自己花钱买的房,自己一天没住过,物业费月月按时交,到头来房子倒成了别人家的仓库。
他掏出手机就给物业打电话,问的话也很直接:谁让你们开我的门?我交物业费,就是让你们把我家当仓库用的?
事情发生在深圳光明区的新美一村。这个小区是光明区已经建成的保障性住房项目,一共264套住房,目前由龙城城市运营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新湖分公司负责物业管理。
涉事业主的房子一直空置,人不在那边住,但物业费每个月都按时缴纳,从来没有拖欠过。他手里有钥匙,物业那边也留了一把备用钥匙。
按常理说,备用钥匙的存在是为了应对漏水、爆管、消防险情这类紧急情况,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拿着进去放东西的。
可物业偏偏就这么干了,而且理由听起来还挺“正当”。
8月19日,光明区住建局到新美一村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发现楼道里堆了不少杂物,当场就要求清理整改。
楼道堆东西确实危险,万一着火,逃生通道被堵,后果不堪设想,所以整改本身没问题。
问题出在物业现场负责人身上。他既没有联系堆杂物的住户让他们赶紧搬走,也没有在小区里找一块合规的公共区域临时存放,而是直接拿备用钥匙打开了那套空置房的门,让保洁人员把楼道里的杂物一股脑全搬了进去。
他心里的算盘大概是,这房子反正没人住,临时放一下,等检查过去了再让住户搬走就行。
可堆杂物的住户后来根本没来清理,东西就一直堆在别人家里。
8月21日,业主自己上门了。他本来是想看看房子,计划着以后装修搬过来住。结果钥匙插进去一转,门开了,迎面看到的却是一堆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他当时就火了,自己花钱买的房,自己一天没住,物业费月月交,物业凭什么一声不吭就打开门让别人往里堆东西?
他打电话质问物业,对方一开始还支支吾吾,后来才承认是消防检查时临时放的。
业主把这件事发到网上,一句“谁给的权力开我的门”引来了大量关注,很多人都在评论区说自己也遇到过类似的事,物业手里有钥匙,业主不在的时候到底进没进过门,根本没人知道。
新湖街道办很快介入调查,把事情的来龙去脉查清楚了。涉事的物业现场负责人被拟作出降职降薪的处罚,相关流程正在走,物业公司本年度的评优资格也被取消了。
街道还要求物业严格按照深圳本地的物业管理条例,重新梳理空置房管理和临时处置的流程,把制度上的漏洞堵上。
堆在业主家里的杂物也已经督促住户搬走了。
处理结果看起来还算及时,但这件事暴露出来的问题不是处罚一两个人就能解决的。物业和业主之间是服务合同关系,业主交物业费,买的是公共区域的保洁、绿化和秩序维护,不是把自己房子的使用权也交出去。
备用钥匙放在物业手里,是基于信任,而信任的前提是物业只在紧急情况下才动这把钥匙。
这次的事情等于把这个默契撕开了一道口子,物业为了应付检查、图自己方便,就可以未经允许打开业主的门,把别人的东西搬进去,那下次呢?如果放的不是杂物,如果屋里有贵重物品,如果墙面地板被弄坏了,这个责任谁来负?
民法典第272条写得很清楚,业主对自己房屋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物业擅自开门进入并改变房屋用途,已经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消防安全要整改,这个道理谁都懂,但不能用牺牲另一个业主合法权益的方式去整改。
涉事负责人被降职降薪是应该的,但更值得追问的是,如果业主一直没回来,这屋子会被占用多久?如果不是这次被撞见,这种事还会不会被当成正常工作的一部分而继续下去?
备用钥匙的边界在哪里,什么时候能用、用之前必须经过什么程序,这些问题不搞清楚,下次换个小区、换个业主,同样的事还会再来一遍。
说到底,物业是业主请来的服务者,不是管理者。服务者的本分是守好别人的家,而不是趁人不在就当家做主。业主的房子空着,不等于放弃了对房屋的权利,更不等于物业可以随意处置。
希望这次的处理能给所有物业公司提个醒,手里的备用钥匙是责任,不是权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