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夸一个人,最时髦的词是:有生命力。爱打扮,爱旅游,举起手机拍日落,有用不完的精力,周末总在出门。照片里头发被风吹乱,眼睛亮,笑声大。这些都很好,可我不觉得人一定要这样活。
一个人不爱打扮,不爱旅游,不喜欢拍照,也不想把吃过的饭、看过的云、路过的海发出来,难道就没有生命力吗?「鲜活」已经长出了一张标准脸。它要明亮、热烈、会表达,最好再带一点野生感。
一个人安静、重复、对新鲜事兴趣不大,就会被说没有劲儿,暮气重,把自己活蔫了。我不喜欢这种判断。它只承认看得见的生命:鲜艳的衣服、飞出去的机票、相册里的九宫格、说走就走的勇气。没被拍下来的日子便失去了鲜活的证据,生命从来不只长在镜头前。
有人喜欢把自己收拾得漂亮,有人只想穿同一件舒服的衬衫。有人靠旅行打开世界,有人走了很多年同一条回家的路。有人见到日落立刻拍下来,有人看完就回家,连一句感想都没有。后者没有少活。我不想再说「安静也是另一种生命力」。这句话听起来温柔,却仍在替安静的人争取同一张奖状。
人为什么非得被鉴定出生命力,才算把日子过对了?人活着,不用参加人格展示和审美比赛。不必鲜艳,不必向外舒展,也不必每天都有内容可以分享。一个人可以不爱打扮、不爱出门、不爱分享。除此以外,普通、寡淡、少欲,也不该自动被判成活得不好。
允许花开得热烈,也允许一块石头,只在原地晒太阳。我不追求每一天都鲜活。我只想活得像自己,不必看起来很有生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