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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人不浅!”四川宜宾一男子感染HIV后,明知自身情况,却仍花费530元,先后与

“害人不浅!”四川宜宾一男子感染HIV后,明知自身情况,却仍花费530元,先后与两名女子发生5次性关系。警方将其抓获后,男子承认自己早已知道感染了艾滋病病毒。所幸,两名女子事后检测均未发现感染,但男子最终仍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吕某,早年私生活十分混乱,长期频繁更换亲密伴侣,日常行为缺乏卫生防护意识,这也为自身感染病毒埋下了隐患。

2019年10月,吕某经过正规医学检查,被正式确诊感染艾滋病病毒,确诊初期,吕某情绪极度消沉,清楚自身病情的严重性和不可逆性。

在专业医生的指导和干预下,吕某开始长期规律服用抗病毒药物,定期接受身体复查。

依托国家针对艾滋病感染者推出的帮扶政策,吕某得以稳定控制病情,体内病毒载量持续降低,身体各项指标逐渐趋于平稳,日常状态与常人无异。

持续数年的规范治疗,让吕某的病情得到有效管控,基本阻断了日常间接传播的可能。

长期的病情稳定,让吕某逐渐放松了警惕,滋生了侥幸心理,2025年5月,吕某自认为病情已经完全可控、不再具备传播风险,彻底放纵自身私欲,主动参与违法行为。

期间,吕某先后联系两名失足女胡某、孙某进行非法交易,其中,吕某与胡某先后交易3次,单次交易费用110元;与孙某交易2次,单次交易费用100元,五次交易累计花费530元,全程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

当地警方后续成功将失足女胡某、孙某抓获归案,在警方依法审讯过程中,两名女子如实供述了近期的非法交易线索,吕某的违法行径随之曝光。

警方迅速传唤吕某到案接受调查,面对审讯,吕某无任何隐瞒,如实供述了自己早在2019年就确诊艾滋病、仍多次参与的全部违法事实。

掌握关键案情后,警方高度重视此次涉严重传染病的违法案件,第一时间安排胡某、孙某前往正规医院进行全面艾滋病病毒筛查检测。

经过专业医学检测,两名失足女均未感染艾滋病病毒,算是本案中唯一的万幸.

案件曝光后,网络上出现大量争议声音,不少网友认为,既然最终无人感染病毒、没有造成实际人身损害,吕某顶多接受治安拘留、罚款处罚即可,没必要追究刑事责任。

这种认知也是绝大多数普通人的法律误区,混淆了刑法中“行为犯”与“结果犯”的核心定义。

艾滋病属于法定从重处罚的严重性病。根据最高法、最高检相关司法解释,明知自身感染艾滋病病毒仍实施违法行为的,必须在传播性病罪的量刑标准上从重处罚。

两名女子未被感染纯属运气使然。若吕某的行为造成他人感染艾滋病病毒,将会直接升级为故意伤害罪(重伤),量刑标准直接提升至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违法后果会极其严重。

侥幸的零损害结果,无法抵消刻意为之的高危违法行为。法律的核心作用在于前置防控风险、震慑违法行径,而非坐等悲剧发生后再进行惩处。

每一次对高危违法行为的依法追责,都是对公共卫生安全和普通民众生命健康的守护。

看完这起完整的案件,你认为法院的判决是否合理?你还知道哪些“没造成后果也属于犯罪”的行为?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觉得内容实用的话,记得点赞支持!

权威信源:腾讯新闻:《男子明知身患艾滋病仍多次嫖娼!法院:零感染也获刑》

中华网:《四川宜宾男子患艾滋仍嫖娼5次,无人感染依旧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