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8个月前还在收钱!泰安市政协原副主席任先德获刑12年,"余热"变现的算盘落空了
卸任之后,本该过得清闲。有人却把"余热"烧过了头,一头栽进了高墙里。
9月14日,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一审宣判:泰安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任先德,犯受贿罪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两罪并罚,获刑十二年,另处一百二十万元罚金。他违法犯罪所得连同孳息,全部被没收、上缴国库。
不少人心里有个老念头:退居二线乃至退休,就等于"安全着陆"。这个案子,恰恰把这个念头敲得粉碎。
他长期在泰安市政府任职,做过市长助理,还执掌过市财政局——那可是地方上的"钱袋子"。2011年起,他转任泰安市政协副主席。
判决认定的受贿时间线,跨度惊人:2004年11月至2021年11月,他在任上利用职权,在违章建筑免于拆除、土地购置、企业经营等事情上替人打招呼、行方便,收受3个单位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771万余元。
更扎眼的是后半程。2015年4月到2025年1月,离职后的他凭着老关系、老面子,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在资金拆借、工程承揽上替人谋不正当利益,又收下4个单位财物,折合人民币592万余元。
说白了,在位时伸手,离岗后接着伸,这条"财路"一走就是二十多年。
耐人寻味的是,2022年他就因多次违规收受礼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警钟敲过,没往心里去;2025年1月还在收钱,8个月后,应声落马。
法院在判决中说得明白: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人退了、账没退。所谓影响力,就像灯熄了灯丝还烫,拿它去烫钱,照样燎出一手泡。
当然,他归案后有坦白、自首情节,违法所得悉数退缴,也认罪认罚,依法从轻发落。但十二年刑期、百万罚金,足够说明问题的分量。
位高权重时守不住底线,退了休照样守不住晚节。对公职人员来说,"平安落地"从来不是终点站,而是一辈子的考题。
退休金换成了囚服,这笔账,合算吗?欢迎在评论区聊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