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北京工体后台,屠洪刚刚唱完《霸王别姬》,嗓子干得冒火,反手就把整晚演出费塞进那英手里:“姐,再借我点,我得买车,追上美国那个19岁的混血姑娘!”没人料到,这场“贷款追爱”竟拉开他三十年起落人生的序幕。
那英捏着那叠钱,没松手。“你连人家全名叫啥都说不利索,就追?”
屠洪刚拧开矿泉水,灌了两口。“叫黛西。在洛杉矶认识的。”
“然后呢?人家让你去?”
“没不让。”他抓了抓头发,“上回打电话,她说想我。”
那英把钱拍回他手里。“你自己挣的,自己糟蹋。别算我借的。”
他咧嘴笑了,转身就往外走。
车是辆二手桑塔纳,他开了三天才弄明白收音机怎么调台。开去机场的路上,他摇下车窗,风灌进来,混着六月柏油路的热气。他跟着电台哼《霸王别姬》,哼到“我站在,烈烈风中”,忽然觉得这词儿写的不是项羽,是他自己。
到洛杉矶是半夜。黛西在出口等着,穿条白裙子,头发松松挽着。她看见他,笑了笑,没扑过来。
“真来了?”她问。
“啊。”他把行李拎起来,“上车说。”
车是右舵,他开得歪歪扭扭。黛西指路,声音很轻。她住在一栋淡黄色公寓楼里,房间不大,窗台上摆着盆蔫了的绿萝。
“我妈上周来的,”她说,“刚走。”
屠洪刚放下包。“那我住哪儿?”
黛西看了他一眼。“沙发行吗?”
他在沙发上睡了三天。第四天,黛西母亲又来了,是个瘦高的中国女人,打量他的眼神像在菜市场挑鱼。午饭时她问:“在国内做什么的?”
“唱歌。”
“唱一次挣多少?”
屠洪刚扒了口饭。“够花。”
女人没再说话,收拾碗筷时碰得叮当响。
那晚黛西坐到他沙发边上。“你得找点事做,”她说,“不能总闲着。”
“我知道。”他望着天花板上的裂纹,“明天就去转转。”
转了一个月,他只找到一家中餐馆愿意让他试工,在后厨洗碗。老板是广东人,说话快,他听不太懂。水很烫,油污黏在指缝里,怎么搓都搓不干净。下班时老板塞给他二十美元,拍拍他肩膀。“明天早点来。”
回家路上等红灯,他看见自己的手,泡得发白起皱。电台在放惠特尼·休斯顿,他跟着哼了两句,嗓子发紧。
黛西在沙发扶手上放了张纸条。“妈给我介绍了个人,在银行上班。今晚见面。”
屠洪刚捏着纸条站了一会儿,进浴室冲了个澡。水有点凉。
他出来时黛西正在涂口红。她抿了抿嘴,从镜子里看他。“你不问?”
“问什么。”他用毛巾擦头发。
“就是吃个饭。”
“嗯。”
她出门时高跟鞋哒哒响。声音消失在楼道里,他坐到沙发上,点了根烟。烟是从国内带来的,还剩半盒。抽到第三根时,电话响了。
是那英。
“怎么样啊大情圣?”她那边吵得很,像是在歌厅。
屠洪刚弹了弹烟灰。“挺好。”
“扯淡。你声儿都不对。”
“时差没倒过来。”
那英静了几秒。“混不下去就回来,听见没?这儿好歹有你一口饭吃。”
他鼻子有点酸。“知道了姐。”
挂掉电话,他躺回沙发上。窗外有车灯扫过,在天花板上划出一道弧光,很快又暗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