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同样适用于国家治理层面,但要准确理解内涵、把握边界
这句话出自《论语》,本意:别人指出问题,如果确实存在,就改正;如果不存在,也用来警醒自己,不要犯同类问题。
一、为什么适用于国家治理
1. 国家治理本身就包含自我检视、自我革新的机制
任何国家的制度、政策都不是完美、一成不变的。社会持续变化(人口结构、产业、城乡关系、民生诉求不断更新),旧政策会出现新矛盾。倾听社会的意见、批评,是发现治理短板的重要途径。
- “有则改之”:发现政策存在漏洞、落地变形、损害群众利益,及时调整、纠偏。例如政策试点评估、督查整改、信访、人大代表建议、舆论监督等,本质就是发现问题并整改。
- “无则加勉”:有些意见不一定符合客观事实,或是片面视角。即便问题不成立,也可以作为警示,排查潜在风险、做好预案,防止未来出现同类问题。
2. 我们国家本身就强调自我革命
全面从严治党、改革试点、政策评估、重大决策听取各界意见,这套机制内核就包含这个道理:主动接受监督,虚心听取意见,有错必纠,无错防患。
二、需要厘清重要边界,不能简单套用
1. 区分建设性意见与片面抹黑、造谣攻击
“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适用前提,是理性、客观的意见与批评。
对于歪曲事实、否定根本制度、煽动对立、造谣抹黑的言论,不属于需要“反省自查”的范畴。国家治理要广开言路,但不等于无条件接受所有言论。批评自由不等于造谣自由。
2. 国家政策调整不是凭单一言论即时摇摆
个人层面听到批评可以立刻反思;国家层面,政策调整需要调研、论证、评估,兼顾全局、长远、多数人的利益。
不会因为某一条意见,就简单改动制度。听取意见是参考,决策依靠系统性调研、法定程序,兼顾短期民生和长远发展。
3. 不能混淆“改进具体工作”和“动摇根本制度”
这句话针对的大多是具体工作、政策执行层面的问题。我国根本制度、宪法确立的基本制度,是经过历史检验、符合国情的,不属于需要随意修改的范畴。改进治理,是完善具体实施机制,不是否定根基。
三、一句话总结
对国家治理而言:理性的批评建议,可以秉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持续优化治理、防范风险;但对于恶意造谣、全盘否定制度的攻击,并不适用这一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