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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喇叭一响,全楼遭殃:广州拟最高罚2万,法律出手了 文丨崔桂忠 夜幕一落,小区广场乐声震天。孩子写作业、老人想休息、上班族想清静,却被“动次打次”反复碾压。广场舞扰民,久治不愈,症结就在“软、散、拖”:无人管,是道德劝说没牙;管不了,是多部门权责模糊;管不好,是投诉常常石沉大海。 ​

大喇叭一响,全楼遭殃:广州拟最高罚2万,法律出手了

文丨崔桂忠

夜幕一落,小区广场乐声震天。孩子写作业、老人想休息、上班族想清静,却被“动次打次”反复碾压。广场舞扰民,久治不愈,症结就在“软、散、拖”:无人管,是道德劝说没牙;管不了,是多部门权责模糊;管不好,是投诉常常石沉大海。广州拟立法,个人最高罚1000元、组织单位最高罚2万元,并设劝阻、报告、惩戒、信用闭环。这不是跟广场舞过不去,而是法律终于给“安宁权”撑腰。

过去,我们总把广场舞噪音当“邻里小事”,靠协商、靠忍让、靠社区和稀泥。可公共空间一旦没有规则,就会变成“谁嗓门大谁有理、谁人多谁强势”。某小区居民投诉半年,社区调解十几次,舞队一句“我们老年人就这点乐趣”顶回来;派出所来了说“不归我们管”,城管来了说“只能劝”,最后不了了之。这不是段子,是无数小区的日常。当道德劝说变成“谁脸皮厚谁赢”,法律就必须站出来当裁判。舞者要健身,居民要安宁,本可共存;但“法不责众”的侥幸,让少数队伍把公共场地当自家客厅,把大喇叭当天然权利。劝了不听,罚又无据,最后只能让守法者忍气吞声。这不是文明,是纵容。

法律为什么是有力武器?因为它把“别吵了”从道德请求,变成权利边界。广州草案明确,广场舞要遵守区域、时段、音量,鼓励耳麦、定向声技术;拒不改正,个人罚200至1000元,单位罚2000至2万元。更关键的是,它紧跟《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精神,从“唯数值论”转向“实质损害导向”:即便音量未超标,只要持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也可能构成违法。这一转,堵住了“测着不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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