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沈阳妇女黄淑珍带着3斤黄金来银行兑换。工作人员一眼就看出来她拿来的是纯度很高的工业黄金,立即就引起了警惕。
民间旧首饰含金量杂,色泽发暗。柜台上这块金子却通体鲜亮,纯度高到民间根本没法炼。要提纯到这个程度,得上造币厂设备,还得有银行人员现场监督。一个穿着朴素的家庭妇女,揣着这么一块金块,怎么看都不寻常。
柜员不动声色,请她到休息室等手续,电话直接挂到沈阳市公安局。
公安一到,黄淑珍很快开了口。她说这金子不是祖传的,是丈夫关庆昌十九年前从厂里偷出来的。当晚两卡车警力赶到关家,从院里地下挖出剩余黄金,对上编号,正是一九六一年六一五厂失窃的那批。
六一五厂就是沈阳造币厂。那几年正值困难时期,厂里接了国家保密任务,把民间回收的散金散银重新冶炼,黄金代号"100号"。成堆金条就堆在车间用包装箱板临时搭的仓库里。
一九六一年三月的一个周六,天下小雨。下班后关庆昌先去浴室跟所有人打了一圈招呼,回办公室戴上手套,揣上羊角锤,撬开仓库板墙和木箱,拿走两块黄金,重八百零七两七钱六分。金子挂在胸前用衣服遮住,走路用手托着,前后不到二十分钟。
放下金子他换了衣服,几分钟后就出现在厂俱乐部舞会上,逢人就打招呼。九点半散场跟着人群回家,进门就让妻子连夜把作案穿的棉鞋换了鞋底。
周一案发。公安背靠背排查,每个公安管十多个工人互相检举。全厂布鞋收上来比对,羊角锤勒令上缴。现场留了布鞋印和拧断的铁丝,可关庆昌早有防备。
八百两金子在手,他一天不敢花。先藏厨房烟道,可两家共用一个灶台,跟邻居又闹得僵。后来锯成四块垫了炕柜。他自己熔金降纯度,叮叮当当被邻居举报,结果被当成邻里纠纷搁下。
为躲邻居,他主动从暖气楼房搬去平房,对外说党员要把方便让给别人。搬过去加高院墙,院里栽树,整天大门紧闭。儿子结婚不贴喜字,说办的是革命化婚礼。
这一藏十九年。一九七九年国家提高金银收购价,他觉得风声过了。一九八〇年四月,从埋了多年的金块上锯下两块,重五十八两四钱三分,让黄淑珍拿去银行试探。他自己坐在营业部角落盯着,没成想柜员比他眼毒。
沈阳中院一开始按贪污罪判。最高法复核经审委会讨论,认为关庆昌作案时未利用职务便利,黄淑珍也非国家工作人员,定不上贪污罪,发回重审。一九八〇年十一月十一号,辽宁高院改判盗窃罪,关庆昌无期,黄淑珍十年。
这案子卡在一个特殊节点。一九七九年新中国第一部刑法刚颁布,盗窃罪不再适用死刑,最高法通过复核纠正罪名定性,成了新刑法实施初期罪刑法定的一个样本。拖了十九年的悬案不靠技术手段,一个柜员的眼力,加一次金价上调的政策窗口,才把它翻了出来。
【史料参考】
1.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例《关庆昌、黄素珍盗窃案》(载正式刑法案例教材,载明一审定罪、最高法复核发回、辽宁高院1980年11月11日改判全过程)
2. 新华网2010年6月3日纪实报道《惊动周恩来的黄金盗窃案》(作者马铁)
3. 李宏林《黄金大盗》,宝文堂书店1982年出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