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7旬老汉在蔬菜店排队,与一女子发生口角后扭打在一起,女子丈夫和儿子见状,一起上,敌众我寡,老汉被打断四根肋骨,造成轻伤一级。事后,老汉儿子表态,不支持调解,坚决追究对方刑事责任。没想到,警方坚持认定双方为治安纠纷,强行对双方进行调解。最后,女子赔偿老汉8万元钱,老汉被迫签下放弃追究女子刑责协议。事后,老汉儿子咽不下这口气,坚持举报两年,终于刑事立案!
2024年6月2日上午,七旬老汉冉某某在高新区一家果蔬店排队结账。
冉某某前面是李某某,两个人因排队发生争吵,双方互不相让安,火药味十足,后来,竟动起手来,扭打在一起。
李的丈夫龚某某和儿子小龚看到李某某被人欺负,不干了,赶紧过去和李某某一起殴打冉某某。
一家三口对这个7旬老人一点也不手软,一起拳打脚踢。
敌众我寡,再加上年龄上差距,很快,冉某某就败下阵来,当场倒地不起。
事后,经鉴定冉某某左右两侧共计四根肋骨骨折,构成轻伤一级。
看见病床上的父亲被人打成这样,儿子冉某波心疼又气愤,希望对方受到法律法律追责。
可让冉某波没想到的是,民警竟认定双方只是普通的治安纠纷,坚持对双方进行调解。
冉某某不服,坚决不接受调解,要求刑事立案,希望依法严惩打人者。
但办案民警置之不理,依旧强行组织双方调解。
胳膊拧不过大腿。
2024年8月,冉某某一方心不甘情不愿的与李某某一方签下治安调解协议,李某某赔付冉某某8万元,冉某某家属被迫签下放弃追责协议。
看着年迈的父亲就这样白白挨了一顿毒打,打人者只拿了8万了事,一点刑事责任没被追究,冉某波实在咽不下这口气。
接下来两年时间,他自学法律,四处奔走信访举报,坚决要为父亲讨回公道。
在他的坚持举报下,2026年9月4日,警方终于对这起故意伤害案正式刑事立案。
经查实,两名办案民警存在有案不立,降格办案,以调代刑的执法过错。
最终相关部门仅对两名民警作出诫勉谈话,书面检查,取消评优的内部处罚。
这个处理结果,让冉某波无法接受,办案民警失职渎职,却只是口头警告,处罚未免太轻了。
冉某波认为办案民警有徇私、利益输送的嫌疑,坚决要求彻查到底。
目前该案一名嫌疑人已被取保候审,其余涉案人员暂无处理结果。
冉某波依旧担心案件后续无法公正办理,继续申请上级部门介入监督。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老人被打成轻伤一级,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这是刑事案件,不是简单打架纠纷。
就算双方签了调解协议,拿到8万元赔偿,也不能直接免除打人者的刑事责任。
赔钱只是民事赔偿,不能靠着一纸调解协议就把刑事案件压下来。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78条规定:对于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立案。
案件鉴定出轻伤一级,就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民警必须启动刑事侦查。
本案民警明知该立案却不立案,用治安调解代替刑事办案,属于典型执法过错。
内部诫勉谈话只是教育手段,家属有权继续举报,深挖是否存在徇私舞弊问题。
此事曝光后,有网友提出质疑,既然受伤一方未达成一致意见,家属明确表示不调解,这个警察按程序走就是了,为什么要给自己找麻烦呢?实在不理解。
有网友认为:冉某某一家既然不同意调解,就不应该收对方8万元钱,既然收了,就不应该翻脸不认,找后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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