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名年轻男子居住在女友家中,留意到楼栋不少住户习惯将网购的快递临时摆放在自家门口。男子拿过一两次之后,迷恋上类似拆盲盒的猎奇快感,此后便一发不可收拾,从 1 楼到 14 楼多次窃取邻居的快递,他的住处堆放了不少偷来的包裹。民警上门开展调查之初,男子拒不承认自己的行为,还反复向民警质疑有没有相关证据。
事情真正引起警方注意,是在2026年8月29日至9月1日。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凌桥派出所连续接到同一小区、同一楼栋多名居民报警,情况十分接近,放在家门口的快递不见了,有的住户还连续丢件。
单看一个包裹,里面可能只是日用品,价值并不高,可多起报警集中出现,时间和地点又高度重合,民警判断作案人员很可能熟悉楼栋环境。
调查没有只盯着某一次失窃。民警调阅小区和楼栋公共视频,同时走访居民,把包裹丢失时间、住户位置和人员出入情况逐项核对,胡某某很快进入排查范围。
公开报道披露,民警掌握的证据中,包括胡某某在一天内拿走4个快递的情况。上门询问时,胡某某仍坚持否认,甚至追问有没有视频,直到相关证据摆到面前,胡某某才承认多次拿取邻居快递。
居民把快递放在门口,本身并不等于放弃财物。现行《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要求快递企业按照约定把快件投递到收件地址或者收件人。
收件人无法当面验收时,企业应当与用户另行约定投递和确认方式,未经用户同意,也不能擅自把快件投入智能快件箱或服务站。也就是说,住户同意放门口,是正常的投递安排,旁人却没有拿走包裹的权利。
上海此前也出现过相似案件。2020年2月23日,林某某在静安区暂住小区取件时,发现临时快递存放区域里有大量包裹,趁管理人员忙于核验人员身份,随机拿走3件。
第一次得手后,林某某继续在彭一、彭三、和新、彭新等小区作案。到3月18日被彭浦新村派出所抓获时,警方已经查明林某某在四个居民小区多次盗取快递。
最高人民检察院后来公布的典型案例把数字说得更清楚。2020年2月23日至3月18日,林某某先后作案20余次,暂住地查获口罩、消毒液、食品、衣物等快递物品共153件。
3月8日,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根据群众举报立案,3月18日抓获林某某。4月10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静安区人民检察院继续补充调取20余名被害人的陈述和购物记录,4月16日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这一旧案和胡某某案有个明显共同点,涉案包裹里并非都是贵重物品,关键在于反复秘密拿取。法律判断也不会只看某一个快递值多少钱。
司法解释规定,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可以认定为多次盗窃。因此办案人员需要把每一次拿取的时间、地点、对象、视频和购物记录逐一固定,证明不是误拿,而是连续实施。
回到胡某某案,民警随后前往胡某某另一处住所,发现大量尚未拆封的被盗快递。公开信息显示,胡某某供述拿快递主要是出于猎奇,喜欢不知道包裹里装着什么的感觉。
目前,胡某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最终如何定罪量刑,还要以案件查明事实和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结果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