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在自己身上找找原因吧。
女士和老公结婚多年,有一个6岁的孩子。她自己和朋友合伙开了一家化妆品店,年收入大概20万;老公是体制内的,一个月9000块钱。平时两人的开销各花各的,她还自己出钱付了房子的首付,房贷也一直是她在还。
本来日子过得还算安稳,可问题就出在公婆身上。公婆帮她带孩子,她也知道这份情,但公婆却经常在老公面前说她不顾家,说她经常出去玩,还说看到有男人送她回家,怀疑她有问题,不停地挑拨她和老公的感情。
她解释说自己是因为店里忙,有时候确实会出去放松一下,可能玩到十一二点才回家。那天她喝多了,确实是一个男性朋友送她回来的,对方扶了她一下,刚好被老公看到了。她也跟老公解释清楚了,老公当时也没大吵大闹,可公婆却在旁边煽风点火,说之前就见过这个男人,说她和这个男人不是第一次一起玩了。
她觉得自己和老公之间的问题,全是公婆挑起来的。可律师却告诉她,公婆不是在挑拨离间,而是在陈述事实。律师说:“结了婚的人,不管是男的还是女的,特别是当了爹和妈的,如果不是工作上的必要应酬,都应该回家。你天天在外边和异性玩,最基本的边界感都没有,酒精上头的时候,感情是不受控制的。”
她反驳说自己和老公的感情没问题,老公也没说要和她离婚。律师却一针见血地指出:“他现在没和你离婚,是因为他没找到你的证据,不代表将来没有。凡事发生必留下痕迹,你做过的就是事实。”
她又问起财产分割的问题,说房子是自己出的首付,房贷也是自己还的,是不是应该属于她个人的。律师告诉她,房子离婚时归她所有,但婚内共同还的部分,要给男方分一半。她不理解,说自己没花过老公的钱,律师说她挣的钱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她还提到自己去年年底借给一个朋友10万块钱,朋友说等她离婚后再还,这样这笔钱就不算夫妻共同财产了。律师问她这个朋友是不是送她回家的那个男人,她说是。律师又问这个男人有没有家庭,她说没有,35岁,未婚,在商K工作。律师提醒她,让她赶紧把钱要回来,她现在把钱转移给这个男人,可能会上当;如果她把钱挥霍完了,离婚时老公也可以找她赔偿。
她又问起自己的化妆品店,说开店时老公给了一点钱,其他的都是公婆拿的。律师说如果公婆能拿出转账记录,她要还当初的8万块钱,店里的盈利和现有库存也要拿出来分割。
最后律师劝她:“赶紧把钱要回来。好好过日子,比什么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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