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烟就取消学费减免?川大旧规上热搜
川大这两天被顶上热搜,不是因为新事,是因为一条老规矩:本科生申请学费减免,要是查出有吸烟、酗酒、沉迷网络这类“消费型不良嗜好”,取消资格。话题一出来,评论区直接分成两派。
先把事实说清楚。这不是2026年新出的招。早在2016年,川大的《学费减免实施办法》里就写了这一条。华中科技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等好几所高校,也有类似条款。今年这波,是川大刚发新学年通知,老条款被人翻出来又看了一遍。
骂的人不少。说抽烟是个人自由,学校管得太宽;说家里困难才申请减免,凭啥因为抽根烟就把钱扣了。支持的人也挺多:减免是帮困难学生,不是替不良习惯买单;把钱发给一个抽得起烟、喝得起酒的学生,对真正省吃俭用的同学不公平。
两边的话都有道理,可我倒觉得,这事的关键不在“该不该管吸烟”,在“怎么管”。
学校真要执行,不能靠宿舍突击查烟蒂,也不能凭同学举报。要是变成了“看谁不顺眼就查谁”,好心政策也能走味。真要落地,得有细办法:怎么认定、谁来认定、给不给改正机会、学生能不能申诉。规则清楚了,争议自然就少。
反过来,真要是完全不挂钩,一个学生家里困难,天天在宿舍吞云吐雾,把减免的钱拿去买烟买酒,其他省吃俭用的同学看了,心里也不是滋味。帮困和风气,本来就该一起抓。
再往深说一层。学费减免的钱,来自国家和学校,本来就不是“人人有份”。它帮的是那些家庭确实困难、又愿意把书读好的孩子。你要是一边喊穷,一边把钱花在抽烟喝酒打游戏上,这个减免到底在帮谁?
说真的,我倒愿意把这条规矩看成一种提醒:困难不等于可以放纵。接受国家帮衬的孩子,也得对自己的日子有个交代。学校这么写,不是刻薄,是把钱花在刀刃上。
高校这些年花在学生身上的钱不少,奖学金、助学金、勤工俭学,条条都是出路。钱给了,是希望你把书读出来,不是希望你拿它去填不良嗜好的坑。
当然,话也说回来,高校立规矩可以,别越立越宽。今天因吸烟取消减免,明天会不会因为烫发、因为买鞋、因为周末出去玩,也取消?边界一旦画模糊,好心就容易变成冷脸。
还有一句,是说给学校听的:规矩立了,就立得透明;执行严了,也得给学生留个说话的地方。
这事你站哪边?评论区聊聊:困难学生申请减免,该不该跟“不良嗜好”挂钩?家里有大学生的,更来说两句,咱一起说道说道,不丢人。
高校回应吸烟学生取消学费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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